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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得一位聪明骄傲的朋友,偏爱所有动脑斗智的游戏,包括电脑扫雷游戏最快纪录87秒,却始终不看推理小说。有回,他听我们众人高谈阔论推理小说烦了,撂下一句狠话:“我这辈子所知道最好的推理小说是,余英时先生的《方以智晚节考》。”

    好家伙,拿一代历史大家的著作来修理人,这当然是极沉重的一击。

    还好,我并没有忘掉一个名字:约瑟芬·铁伊。

    我的回答是,“那你应该看一本英国的推理小说,叫《时间的女儿》,这部小说讲的是一名对人的长相有特别感受的苏格兰场探长,他因为摔断了腿住院,哪里也不能去,只能老实躺在病床上,却因此侦破了一桩四百年前的谋杀案:英王理查三世究竟有没有派人暗杀掉据说被他禁在伦敦塔的两名小侄儿,好保住他的王位——”

    时间的女儿,TheDaughterofTime这个书名出自于一句英国古谚:Thetruthisthedaughteroftime。意思是时间终究会把真相给“生”出来,水落石出,报应不爽。

    约瑟芬·铁伊,是古典推理最高峰的第二黄金期三大女杰之一,但走的路子和与她齐名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多萝西·塞耶斯大大不同。铁伊毫不掩饰她对那种不断复制、下笔如流水的讨好读者作品的厌恶,克里斯蒂一生出书近百种,塞耶斯也达五十,但铁伊一辈子只写八本推理小说,本本俱在水准之上——否则她如何能以一敌十,和大产量的克里斯蒂和塞耶斯并驾齐驱?

    其中最特别的是这本《时间的女儿》。

    老实说,在推理阅读尚未成气候的此时台湾出版这本书,只能说是作为编辑人的宿命和任性。

    宿命是说,你很难不出版它,否则你会像哪件该做的事没做好一样,睡觉都睡不好——《时间的女儿》在推理小说史上是一部绝对空前也极可能绝后的奇书,不因为它到今天为止仍被美国侦探作家协会集体票选为历史推理的第一名作品(第二名是翁贝托·艾柯的响当当名著《玫瑰的名字》),而是因为它雄大无匹的企图、写作方式及其成果。一般而言,历史推理所做的仍是虚拟的演义方式,借用历史的某一个时段、人物、传说或事件材料,作家丢进一则犯罪故事,试图由此产生化学变化,好碰撞出不同趣味的火花,但《时间的女儿》不是这样,它不躲不闪不援引“小说家可以虚构”的特权,正面攻打一则几乎不可撼动达四百年的历史定论,比绝大多数的正统历史著作还严谨还磊落。

    这需要胆识,胆子+学识——有造反的胆子不够,还要有足够支撑的丰硕学识。

    而出版此书所以说基于编辑人的任性,原因在于,我个人实在不相信台湾的推理迷准备好了读这样一本书——让我学习铁伊的胆量,有话直说,这些年来,台湾的推理迷泰半习于也安于清楚模式化、轻飘飘表达方式的日本推理小说,《时间的女儿》无疑是密度太高、太严重的作品,它不像坊间日式推理,只要求读者几小时无所事事的时间而已,还包括谦逊的阅读态度、细腻的思维、高度的文学鉴赏力以及基本的英国历史认识。铁伊不是会讨好读者、侍候读者的写作者,《时间的女儿》尤其是个中之最。

    这部奇书比较像推理大海中的瓶中书,写给茫茫人世中的有缘之人。

    好,《时间的女儿》到底挑起了怎么样的烽火?简单说,它挑战了英王理查三世在英国历史上永恒邪恶象征的四百年定论。如果铁伊是对的,那数百年来所有英国人求学生涯所念的历史教科书里的记叙,将完全是胡说八道;被英人誉为圣人、撰写过不朽名著《乌托邦》、至今仍被认定是英史第一良相的托马斯·莫尔,在此事件中将成为是非不明的老糊涂蛋,或更严重,成为谄媚君王亨利七世而不惜歪曲历史的小人;而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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