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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章男孩出幼

    同治十年后来成了一种教内的代词,专指灾难的极限。由于时间、信仰和共同的一种宿命,原来在十八世纪曾只属于哲合忍耶派的殉教思想和受难思想,现在已经普及渗透于回民全体之中。哲合忍耶为中国回民提供了他们最宝贵的气质,也使各支回民都染上了深刻的悲观主义。同治十年是西北和西南各族民众反清战争大失败的象征。哲合忍耶在同治十年所遭遇过的一切惨剧,其实各地各派别的回民也大都承受过——只是,中国回民中没有任何一个集团能像哲合忍耶这样牢记历史。也许中国底层民众的任何一个民族或集团都不能像哲合忍耶这样牢记历史;所以,同治十年给予哲合忍耶的苦难才如此著名。

    我至今也没有能够理解,为什么一个宗教的神秘主义派别,居然这样顽固地强记着历史的一个细节。

    如同背诵一样的强记——用伊斯兰的宗教干办“尔麦里”形式,用奥秘的《曼丹夜合》中的赞美诗,用中国调的阿拉伯语,年复一年,至今天仍没有半点松弛。

    我惊异得不能作声——那些目不识丁的西海固赤贫山地的农民,那些远在新疆深在闭锁山沟里的农民,居然年年结伙成队,前往汴梁(他们不知道地名换了开封),找一处地点跪下,念起悼念的古兰断章——为着中国史上的一个微忽的细节。他们邀我同行;我望着他们脸上那满足的神情,心中更觉得不可思议。

    后来,他们的邀请慢慢显出了一种考验和审视的味道。我的心头上渐渐压上了一种沉重的责任——尤其在临近腊月二十九,听说河南省时值降雪的时候。

    在这样的气氛中,在这样的人群中,历史被强制着,没有失传。

    然而,哲合忍耶对于汴梁的感情是值得寻味的。我总觉得,无论是历史或是宗教。都不能揭示这种感情。哪一个哲合忍耶的汴梁拱北探望者都解释不清——他们举了圣洁的意来到这里,心底那复杂的感受究竟是什么。

    按照回民习惯,男孩在十二岁年满之际,算是成为了必须承领天命的人。应该封斋、礼拜、行割礼、按穆斯林的教规约束和完美自己。在宗教术语中,大约是十二岁左右的年龄,被称为“出幼”。

    而按照清朝刑律,恰恰也大约在这个年龄,男孩要承受酷刑之极——阉割。十一岁或十二岁的男孩事实上所犯的是他们父兄的死罪;公家只是制定了对性命网开一角、将残害加至身心的章程而已。左宗棠《审明叛逆眷属按律议拟折》中详细列明了同治十年对儿童的这种残害:其马五十六系马耀邦之子;马五十九系马建邦之子;马树邦系马九之子;马彦邦系马三之子;马飞飞系马成龙之子;马由宗、马锁、马沙把、马七十子系马定邦之子;马继邦、马三和系马五龙之子——均年未成丁,讯明不知谋逆情事,应照反逆案内问拟凌迟之犯其子讯明实系不知谋逆情事者,无论已未成丁,均解交内务府阉割,发往新疆等处给官兵为奴例;——解交内务府办理。

    马五十六、马五十九、马飞飞、马由宗、马锁、马沙把、马七十子、马三和;俱年在十岁以下,应照例牢固监禁,俟年十一岁时再解交内务府照例办理。

    《左宗棠全集》,册七,同治十年十二月十二日。

    根据左宗棠向同治皇帝的这一道奏折,金积堡十三太爷马化龙家族中,有八个男孩因为年龄尚不满—十岁,当年没有遭到阉割。另外,仅仅依据这一纸奏折也可以判定:当时至少有二名男孩被阉割后充奴。

    哲合忍耶教内并不记得这许许多多小男孩的悲惨出幼。“十三太爷把一家三百多口人举了古尔邦尼的乜贴了”一句话,概括了也简略了数不清的孩子的惨叫。可以肯定,前述八名当年不足十岁暂缓受刑的男孩中,有七名后来未能幸免;他们都被解差装进木笼,押到北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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