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8/1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人生最大的错误。

    “透过弗兰哥,我认识了艾刚·马卡特。我在民都洛马的房子,就在美国人村落的附近,我们可以常跑去找他们聊天。因为艾刚是学生物的,对他而言,美国学者的想法不受拘束,天马行空,就像好莱坞电影一样有趣。

    “艾刚是非常可爱的家伙,我把他当儿子看待,他的求知欲太强了,所以才会受到弗兰哥吸引,只要谈论新的学问,他就眼珠子发亮,听得入神。他受伤后,记忆也没有了,还因为酗酒,被送进外国人的游民设施里安置。我实在无法把他一个人丢在那里,所以当我要回欧洲时,就把他带回到瑞典了,我想,有记忆障碍的人,在自己的祖国总比漂流异乡好。

    “但是,当我结束短暂的旅行,回到赫尔辛堡时,发现他还是过着很凄惨的日子。所以我申请到政府的补助,加上我剩下的全部财产,在斯德哥尔摩办了一家重度酒精成瘾患者的更生医院,收留了他,而我也一直都过着单身生活,因为我不想有家庭,我从小看着父亲的痛苦长大,换个角度想,我也了解人母的辛酸。我认为,如果没有我这么小的孩子,也许他们就不会那么苦。

    “再说,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和像我一样拥有罗姆血统的女子共组家庭。我当然喜欢亚洲人,但是没有出现让我有恋爱感觉的女人,只比欧洲人更喜欢一点而已。然而苪娜丝不一样;我曾想过,如果和她在一起应该也很好。她有所有南方女子特有的奔放和开朗,而且能歌善舞,我认为她拥有与罗姆女子相似的热情。我对她有好感,老实说,我身上的罗姆血液开始骚动。我想会欧洲大陆,所以到处寻找一辈子的伴侣。我希望能找到和我同种、同体质的女人,却事与愿违。

    “可能是我对经营不够热衷,估错时代潮流,加上越战结束以及流通模式瞬息万变,巴拉旺百货公司转眼就经营不下去了。而我一直没有绝对要重振公司的热情,总绝对该把公司卖掉了,因此,我主动开口要卖给弗兰哥。弗兰哥想在菲律宾做生意,但是百货公司和他想做的行业不一样。所以他一口回绝了,于是我就放弃,想去找其他买主,但是没有买主愿意以我想的条件买下来。在我将近绝望的时候,弗兰哥主动再找我,他说可以想我收购;但是有一个条件。我问他什么条件,他说要连苪娜丝也一起卖给他,这就是条件。

    “我答应了这个条件,我实在是太笨了。一方面我察觉到苪娜丝的内心已经不在我身上了,原本一直以为原因是弗兰哥,所以我想既然如此,让她跟了弗兰哥也好,况且,当时肯依照我想的条件收购巴拉旺的人,也只有弗兰哥而已。但是随着时间经过,我才渐渐了解情况。让苪娜丝的心离开我的,不是弗兰哥,而是因为她爱上了艾刚。

    “而且,弗兰哥想做的事业,是义手、义脚等辅助器材研究开发厂商。当时因为越战,断手断脚的人很多,虽然说越战结束了,但是战火并没有因此而消失。首先是柬埔寨的内战,其次非洲、以色列、中东等地,战况都在持续扩大;弗兰哥已经料想到这样的情况,而且开发辅助器材与他本身的研究领域相符,所以才打算投身这个事业。

    “这件事本身倒无所谓,要做什么研究或事业,都是弗兰哥的自由。而且如果他的义手、义脚对受伤的人有用,这样帮助别人也很有意义。然而,弗兰哥的计划没这么单纯。那个恶魔所注意、所感兴趣的是苪娜丝,因为她没有右手。她和她母亲以前出过车祸,所以从小就没右手。她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了。活着的祖父是她唯一的亲人,但过没多久也死了,于是苪娜丝成为举目无亲的孤儿,在菲律宾孑然一身。如果能够把她当作情妇,照顾她的生活,弗兰哥就能像对待白老鼠一样把她的生死掌握在手中;她孤独无依的处境,也是引起弗兰哥兴趣的原因之一。

    “弗兰哥简直就像从中世纪黑暗时代复活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