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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黑暗骑士》里蝙蝠侠的一句对白:「是的,小丑的确抓住了我的弱点!!蝙蝠侠不能被误解!」我总算是明白那句对白的心境。

    原来我不是像自我想象里的天不怕地不怕,干,我的要害还真明显。

    「星仔,早点睡,多睡几次事情就过去了。」

    第四天,妈在电话里担心地说。

    「妈,我不甘心。我真的没有错!」

    我这么说的时候,正打开冰箱让自己冷静一下。

    妈说的没错,多睡几次事情就会过去,只是我暂时还办不到。

    这几天严重缺乏睡眠,加上过度注视计算机屏幕,我的头像是被塞了塑料炸药,痛得要命,想干脆关上计算机去睡,但一想到那些主导歌唱比赛的老前辈老评审是怎么婊我的,我就像是开启自动模式一样,睁开眼,起身走到计算机前面,继续在网络上宣泄我的愤怒!他妈的这个世界上没人抄你们的歌就装得一副不痛不痒的假清高。

    到了第五天,下午起床我刷牙的时候,发现牙膏怎么味道怪怪的。

    一看,才发现我挤错了东西当牙膏。

    但到底我是挤了洗发精还是沐浴乳在牙刷上?

    还是……刮胡膏?

    我舔了舔,分辨不出来,嘴里充满昼夜煎熬的口臭,味蕾暂时丧失功能。

    就在我对着镜子,仔细研究塞爆眼睛的几千条血丝时,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

    唱片公司?还是记者?妈?

    还是……上个月刚刚好分手的小惠?

    我猜是小惠打电话过来,表面上安慰我,实际上则是试探性问我复合的可能性。我忐忑不安地含着牙刷走出浴室,希望小惠不要给我来这套……我现在太虚弱了,说不定一个鬼上身就会说好。

    拿起手机一看,原来是肥仔龙。

    「陈国星,干你上头条了耶!」肥仔龙给我用吼的,还用恭喜的语气。

    「干。」我简洁有刀地将牙刷吐了出来。

    「头条超炫的啦,不过我是要问你,于筱薇的婚礼你去不去啊?」

    「……于筱薇要结婚了?」我脑子一下子醒了。

    十几年前,于筱薇可是我们这群人的女神。

    现在女神要降级成人妻了,想去婚礼揍新郎的老朋友一定很多啊。

    「咦?你没收到帖子喔?」肥仔龙有点意外。

    「没啊,大概于筱薇寄到我彰化老家了吧,我两个多月没回去了,我妈从来也不管我的信。不管,婚礼是什么时候?」

    「就这个礼拜天啊,中午十二点在台中新都饭店。大家都会去!」

    「是喔……本来就一定要去的啊。于筱薇耶,一定要动手打新郎的啊。」

    「那说定了啊,老同学自己一桌。我会带球棒,刚刚森宏说他要带铲子。你弄得到流星锤吗?」

    「那我带火把去好了。」

    挂掉手机,回到浴室重新挤了正常的牙膏。

    这大概是我这几天讲过最正常的一通电话了,心情有点好。

    包括肥仔龙,我们这几个死党从国中就同班了,到了高中都还念同一间学校,彼此的班级都靠在同一条走廊上,想不熟都有难度。

    我们熟的原因里,有一点特别残忍。就是我们对女孩的品味过度重叠。

    想当年我们都在喜欢于筱薇,原本大家为此比了十几次腕力、打了三次架,最后为了义气约好了通通都不准追,却还是暗中各自进行千奇百怪的追求行动。

    到了最关键的高三,大家不约而同将誓言冲进马桶,卯起来向于筱薇求爱。

    我写了生平第一首歌,在毕业旅行的晚会上,红着脸当着五百人的面把歌给唱完。从头到尾我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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