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声自扬声器中传出,鼓声隆隆,主唱用尖厉的高音唱着。这些声音都湮灭在我们五个人不和谐的声音下,像是在比赛看谁的声音大似的。乐队再次占了上风,音乐声飘飘荡荡,响彻大桥,跟着,我们全都猛吸一口气,随即哄笑起来: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歌。
“这歌真棒,我喜欢!”艾玛把脚搭在仪表板上,不停地抖动。她转过身,咧开嘴对挤在后座的我、马丁和道奇笑笑。
“是吗?唱歌的是谁?”她的男朋友达伦不再看前面的路,而是扬起眉毛,饶有兴味地瞧着她,脸上挂着笑容。
有那么一刻,谁都没说话,只有我身边的两个男孩子闷声讥讽地笑了几声。我一直闭口不言,谁叫我也不知道呢。
“我不知道。”艾玛生气地说,“这歌太老了。”
“是小脸乐队唱的。”马丁小声说,“罗德·斯图尔特在成名前所在的乐队。”
啊,我听说过这个人。
“无所谓啦。”艾玛漫不经心地回答。她甩了甩一头金色长发。我才不会上当——她每次做这个动作,就是为了让别人注意她,而不是真生气了,不过这也足以让达伦从方向盘上拿开左手,带着歉意抚摸她的大腿。
“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他向她保证。
他的手继续沿着她的膝盖摩挲到裙子边缘,抚摸她那古铜色的皮肤。我坐在中间,地方窄小,动也动不了,一眼就能看到他用手爱抚她。我默默从一数到十,等他住手,可他并没有停下,于是,我只好转向右边,视线越过道奇的侧脸,欣赏明媚的阳光和艾尔郡的绿色田园风景。道奇感觉到我转向他的方向,便扭头看着我。他的嘴角漾出一抹笑容,露出两个酒窝。我真喜欢他的酒窝,就好像我喜欢他那双温暖的蓝色眼睛,这会儿,他正用这对眸子凝视我。在他的注视下,我只坚持了三秒,便转过头,望向另一边窗户外的风光,不让他看到我滚烫的脸颊。这次,马丁疑惑地看着我,还注意到了我通红的脸,不过我用不着理会他。
这边的风景逊色很多:两条车道穿插在连绵的群山和农田之间,车流向与彼此相对的方向驶去。不过这样更安全。我会一直面对这边,直到我的心不再狂跳不止。
“要停车啦。”达伦从驾驶座上说,他在最后一刻将车子驶入交流道,我感觉到汽车突然一个转向。达伦把油门踩到底,向山上开去,艾玛夸张地尖叫起来,紧紧抓住座位不放。我也叫了一声,不过我的叫声要小很多,只是我的指甲掐进马丁的腿里,这才没有跌到道奇的腿上。
“对不起。”看到马丁揉着青肿的皮肤,我小声道。
他对我微微一笑,告诉我不用介意,跟着瞪了达伦一眼。我强忍着才没笑出来。自打我们一早出发以来,我想马丁与达伦说的话连十个字都不到。他说他是个呆头鹅(只在艾玛不在的时候说),“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只是现在是道奇过生日,也就是说,大家都要表现出友好的一面。
本来只有我们三个人去露营,可对于我要和两个男孩子一同外出这件事,我的父母并不太情愿。于是道奇提出邀请艾玛和达伦一起去(因为要是达伦不去,艾玛也绝不会去)。一开始我挺失望,担心他们来了会煞风景,但是,道奇说服了我,他说就算他们去,也会很有意思,我们还是可以按照计划去玩。况且达伦有车,这样我们就能到更远的野外去,到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去,再也不必在市郊瞎晃了。
“停车干什么?”道奇在我身后问。
“买点东西。”达伦转过身,冲后座的方向眨眨眼。
我扬起眉毛。车里装满了我们为这次出行准备的东西,这些东西足够填满一个掩体,在里面熬过整个核冬季了。而我们不过是要在帐篷里住上四个晚上。
“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