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的确有一个我们看来是应该提出来的,一个由比较研究得出的结论:“结构”没有消灭人,也没有消灭主体的活动。真的,应该懂得,在关于人们所应叫做“主体”的东西上面,已经被某些哲学传统积累起了许多的误解了。第一,应当要区别开个别主体与认识论上的主体。在这里并不涉及个别主体,而是指的认识论的主体,即是在同一水平上的一切主体所共同的认知核心。第二,应该把总是支离破碎的、时常是歪曲的“初意识到”(laprisedesce)与主体在其智慧活动里所能努力做到的这两方面分开来看。主体知道它的结果(译者按:即“体验”)而不知道所凭借的机制。但是,如果说这样地把主体同“我”和“体验”分解开来的话,那么还剩下主体的运算,这些运算是从主体自己动作的普遍协调里通过反映抽象得来的:恰好就是这些运算,构成他所利用的种种结构的组成成分。主张说这样一来主体就已经消失,而让位给非个人性和普遍性了,应该说那是忘记了:主体的活动,在认识层次上说(也许如同在道德价值或美学价值等等的层次上一样),要求有一个继续不断的除中心作用过程来把他从自发的心理方面的自我中心现象里解放出来,这样做并不就是为了要得到一个外在于他的完备的普遍性,而是为了有利于一个协调的和建立互反关系的连续不断的过程;正是这个过程本身是结构的产生者,它使种种结构处于不断的构造和再构造的过程之中。
证明这个主张的理由是由下述的结论所提供的,它也是从不同领域的比较之中得出来的:不存在没有构造过程的结构,无论是抽象的构造过程,或是发生学的构造过程。但是,正如人们已经看到的,这两类构造过程并不是象人们习惯上所想象的那样地相距很远的。自从哥德尔开始,人们在数理逻辑理论中把结构区分为或多或少地强或弱的,那些最强的结构只能在种种初级的(弱的)结构之后建立起来,而那些最强的结构对于弱结构的完成又是必要的;因此抽象结构的体系成了与永远不会完结的整体构造过程密切相关的了;这个不会完结的整体构造过程要受到形式化的限制,也就是说,正如我们假设过的,事实上,一个内容永远是下一级内容的形式,而一个形式永远是比它更高级的形式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抽象的构造过程只是一个发生过程的形式化了的倒转,因为发生过程也是通过反映抽象而进行的,不过是从较低水平的阶段开始的。当然,在有些领域里,发生过程的资料是不知道的,或者可以说是失掉了,例如在人种学里,自然人们只好打肿脸充胖子而安排得把发生过程看成是没有用的。但是,在象智慧心理学里这样,发生过程为日常观察所不能不接受,人们就看到在发生过程和结构之间,有着必然的相互依存关系的事实:发生过程从来就是从一个结构向另一个结构的形成过渡,但是它是一个从最弱导向最强的形成过渡;而结构从来只是一个转换的体系,不过它的根基是运算系统,所以是有赖于适当工具的预先形成的。
但是,发生过程问题远不只是一个心理学上的问题:这就要把结构观念的意义本身提出来讨论了。因为科学认识论的基本选择,就是永恒的预定论(predestination)还是构造论的问题。当然,对于一位数学家来说,相信有“理念”,相信在发现负数和开方求根之前,虚数√-1从古以来就在上帝的怀抱里永恒地存在,这是富有魅力的。可是,自从哥德尔定理出现之后,上帝本身也已经不再是不动的了,他不断地建立起越来越“强”的系统,这样上帝就变得更加活跃了。可是,如果我们从数学转而来看现实的结构或“自然”结构时,问题就更加尖锐了:乔姆斯基的理性天赋论,或者列维-斯特劳斯主张的人类智慧永恒论,只有在忽视了生物学的条件下才能使我们的精神得到满足,至于谈到有机界的结构,我们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