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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仅靠几个人的煽呼,出现如此浩大的宣传鼓动活动,你仔细想一下,便会感到震惊。

    何海庭,这位已有20多年工龄的“地质郎”,打担任青龙满族自治县地矿局矿管股长后,就成了一个“死心眼”的人。

    1988年5月,他到四道河采金点整顿,取缔了6个非法采金的坑口,这中间有人是有“靠山”的主。于是,他前脚把坑口埋了,后脚就有人跟到他家。先是来了位领导莫名其妙地批评了他一通“工作方法简单”,后又来一位老熟人拿出500元钱和两枚金戒指。何海庭没有要。

    “老何啊老何,你真是死拨浪鼓,都什么年代了,脑子还这么不开窍呀?再说,你也没想一想,你这个芝麻大的股长的任命书是谁签发的吗!”

    何海庭笑笑,说:“我知道。不过,我这样做不是为自己的乌纱帽。”

    “那为啥?”

    “为国家矿产资源法的尊严。”

    “一张纸?为一张360行行行都有的一张纸去舍家丧命,六亲不认?”

    “是的。”

    老熟人鼻孔哼一声,甩手便走了。身后留下了句话:“哼,有你开窍的时候!”

    不久,何海庭真的碰上了一件别人要他脑袋“开窍”的事。

    那是在他管辖的东马道矿区治理中,何海庭依法没收了某非法采矿者的矿石,并根据情节责令交出3,880元罚款。

    “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不过,要我命之前,先当心你自己的脑袋开瓢!”

    “我脑袋开瓢无关紧要,但你的罚款一定要交。”

    “要是我就不交呢!”对方亮出一把挣亮的刀子。

    “除非你敢割下我的脑袋!”

    刀子在半空悬着,最后“呕”一声掉在地上。“对你这个人,唉……我服了!”

    在向愚昧宣战中,也不是所有的地方和人都能靠嘴皮可以赢得法律尊严的。

    1988年7月21日凌晨,黑龙江七台河市矿管局的8名干部住在红卫区的一个小招待所,正酣睡着,突然从玻璃窗外飞进雨点般的石块、木棍,几名干部躲避不及,遍体鳞伤;

    1988年6月13日,云南文山州斗南锰矿。以副州长杨德兴和经委主任周尚为首的州矿管检查工作组进驻此地,被200多名采矿者围攻谩骂。副县长袁雄昌闻讯赶来劝说,100多人冲上去将其围住,私营矿主牟保兴和帮凶王春胡一边狂叫“打他个狗县长”,一边挥拳就朝袁的头部、胸部和腰部猛踢。县财政干部肖世友实在气愤至极,说了句公道话,竟被人抬起来从5米高的岩坡上扔下。

    像这些壮烈牺牲的捍卫祖国矿产资源的英雄年年都有,随处可见。它一方面反映了我们共和国的“资源卫士”们的赤胆忠心,另一方面则说明了那些破坏资源者的疯狂与罪恶。自1986年矿产资源法颁布至今的近十年间,各级政府和矿管部门公安部门几乎无时无刻不在为控制与消灭这种疯狂的罪恶行径而努力,而且相应地建立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法令、法规与行政管理措施,使许多“热点”矿山的乱抢乱挖资源现象得到了控制。

    然而,或许是人们坚定地奉行“靠山吃山”这样的传统信念,或许是人们根本没把国家的法律、法令放在眼里,或许是对金钱与富有的追逐使得许多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在贯彻执行矿法的十年间,我们差不离可以这样结论:那些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地区,群众与地方政府内部不用多做工作他们也会好好地把握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那些把地方利益和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地区的群众和地方政府,你怎么苦口婆心地宣传或调天兵天将镇压,他们照样把好端端的矿山秩序弄得一团糟,直到把资源挖尽与破坏完为止。

    中国的文明历程太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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