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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新娘和新郎在一起住过了两天两夜,可以说不算合法,但却已收了作为夫妻的甜蜜和幸福。在第三天--跟着就是中国婚姻中最后一礼的到来--庙见,如果其家庭的祖庙就在近旁--那当然在祖庙进行,但对于那些住在城镇,而附近又没有祖庙的人们,这一礼仪则在有身份、有名望、哪怕很穷的人家的祖庙或祠堂里举行。这种祖庙、庙堂或圣祠,里面都有一个灵台,或在墙上贴有红片纸,正如我在别的地方所说过的那样,它们是礼教这一国教的教堂,中国的这种教堂,在性质上同基督教国家中的教会式宗教的教堂是一致的。

    这一仪式--庙见,首先由新郎的父亲去跪到祖庙的灵台前,如果无父,则有该家庭中最亲的长者代行--对祖宗的亡灵宣告,家庭中的一位年轻成员现已娶妇进门。然后,新郎新娘依次跪到同一祖宗灵前。从这时开始,那男那女--不仅在道德法或上帝面前--而且在家庭面前、国家面前、国法面前,结成了夫妻。因此,我称这一庙见礼仪--中国人婚姻中的祠堂祭告--为社会的或公民的婚姻。而在这公民婚姻之前,那个女子,那个新娘--按照《礼》竟的规定--是不能算一个合法的妇女的("步庙见不成妇")。同时,据《礼》经规定,如果那新娘在祭祀前暴亡,则不许在夫家受祭烧纸--她丈夫烧纸祭奠她的地点和她的祭奠灵位也不放在丈夫家族的祖庙里。

    这样,我们看到,在中国,一个合法的公民婚约不是那个女子和男人之间的事情,而是那个女子同她丈夫家庭间的事情,她不是同他本人结婚,而是进入他的家庭。在中国,一个太太的名片上,往往不写长某某的夫人,如"辜鸿铭夫人",而是刻板地写成"归晋安冯氏裣衽"之类话语。在中国,这种妇女同丈夫家之间的婚约,夫妇双方都绝不能不经丈夫家的许可人以撕毁。这正是中国和欧美婚姻的根本不同之处所在。在欧美,人们的婚姻--是我们中国人所称为的情人婚姻,那种婚姻只是基于单个男女之间的爱情,而在中国,婚姻正如我曾说的,是一种社会婚姻,一种不建立在夫妇之间,而介于妇人同丈夫家之间的契约--在这个契约中,她不仅要对丈夫本人负责,还对他的家庭负有责任。通过家庭再到社会--维系社会或公民秩序。实际上,最终推及到整个国家。最后,让我在此指出,正是这种婚姻的公民观念,造成了家庭的稳固。至此,请允许我进一步指出--在欧美,人们表面上似乎都懂得公民生活意味着什么,懂得并具有一个作为真正的公民的真实概念--一个公民并不是为他自身活着,而首先是为他的家庭活着,通过这形成公民秩序或国家。--然而,在对这两个字的真实地感知中,欧美却未能形成稳定的社会、公民秩序或国家这样的东西--恰如我们今天在现代欧美所见的那样,其国家中的男男女女对社会或公民生活并没有一个真实的概念--这样一个设有议会和统治机器的国家,假如你愿意,可以把它称作"一个巨大的商行"。或者说,在战争期间,它简直就是一群匪徒和海盗帮--而不是一个国家。实际上,在此我可以进一步指出,这种作为一个只关心那些最大股东自私物质利益的大商行那虚伪的国家观念--这种具有匪徒合作精神的虚假的国家观念,归根到底,是目前已在继续进行的可怕战争的根源。简言之,缺乏一种对公民生活的真实观念,就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真正的国家,哪还谈得上什么文明存在的可能!对我们中国人来说,一个不结婚没有家庭和栖身之所的男人,是不能成为一个爱国者的,假如他良心被唤起,成为了一个爱国者--我们中国人也称其为强盗爱国者。事实上,一个人要想拥有一个真实的国家或公民秩序观念,他就必须首先拥有一个真实的家庭观念,而要拥有一个真实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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