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掉龙哥一干人等的文周并没有让大鹏分身立即飞回他临时住的那间钟点房旁边,而是先让大鹏分身到之前相遇的那条隐蔽的小巷子中藏着,然后立刻出门赶到那里,拿回那一万块后,立刻控制着大鹏飞身飞到郊区一处渺无人烟的地方藏着,在确定没有人能够发现大鹏分身之后,才如释重负的长出一口气,再次打个车回到钟点房内。
一夜未睡。
这一夜,他想了很多。
大鹏分身绝对不能留在城市之中,否则即使没有人发现自己与大鹏分身之间的关系,大鹏分身也绝对会成为科学家们的小白鼠。
因为文周可以肯定,地球上绝对没有大鹏这种类型的禽类,虽然他对动物世界并不是很了解,可是就凭着大鹏可以每秒飞行六百米的极限速度,以及杀死大鹏那把能随人心意大小的尖刺,文周就可以断定,大鹏,绝对是异种。
至于安置在什么地方,文周已经决定,还是照自己方才的想法,让大鹏去亚马逊安家落户,毕竟那里地域辽阔,又全部都是热带森林,即使以现在科学的发达,仍然没能将其中秘密完全了解,实在是大鹏藏身的绝佳妙处。
况且文周让大鹏分身折腾了这么大半宿,当他再次进入分身之中时,竟然感到了饥饿的感觉,这可让他着实吓了一跳,感觉,那可是拥有生命的物体才能具备的能力,而大鹏,不是已经被尖刺给杀死了吗?
不过当感觉到大鹏越来越有力的心脏跳动,血液流淌,思及方才拔出尖刺时大鹏出现的异状,也就释然了:反正现在大鹏都已经成了我的分身了,我在其脑海之中也没发现其他的意识,看这样子,大鹏似乎已经完全的属于了我,既然如此,有生命,总比没生命要好,毕竟,有生命,还可以生长,谁知道大鹏以后会不会更厉害呢?要知道,传说中的金翅大鹏可是顶尖的神兽啊。
不过既然有了生命,自然就需要进食,如此文周更不敢将大鹏分身留在都市了,那样太容易被发现,还是亚马逊森林最好,那里是野兽的天堂。无论大鹏的胃口又多大,都能满足。
既然已经做了决定,当然就要立刻实行,大鹏这种完全颠覆人认知的存在,在成都这种人多嘴杂的地方,多留一分,就多一分被发现的危险。由不得文周拖拉。
此时已经凌晨四点过了,乃是一个人睡意最浓的时候,文周顶住阵阵如潮水般涌来的睡意,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起来,推开房门就朝最近的一处网吧奔去。
他不知道亚马逊热带雨林的具体位置,也不知道其与成都相距几何,不过在这个数字信息泛滥,全球零距离的今天,这些全然不是问题,他只需要上上网,拿着鼠标轻轻的敲击一下百度,谷歌两位大神,什么都会迎刃而解。
花了十分钟,文周就将一切了然于心,亚马逊原始森林离成都的直线距离大概有一万四千多里,也就是七千多公里,以大鹏分身每秒钟六百米的速度,全力飞行,只需要三个多小时。
现在不过凌晨四点过,三个多小时之后也不过才八点左右,也就是说,文周将大鹏分身安置好之后,还能抽个时间去上课。
事不宜迟,文周立刻又风风火火的跑会钟点房,躺到床上思维就到了大鹏分身里,然后振翅一飞,便似平地有一道金色的闪电凌空而起,眨眼间就消失在天际。
近乎两倍的音速,让文周身边所有的一切都如流光一般向后飞逝,若是常人,恐怕就是此种速度下的风力侵袭就足够吹瞎他的眼睛,要去他的性命。
但文周却感觉在这极速的飞行之中,周身似乎凭空出现了一层气罩,逆行的气流还没有接近身体,便全都沿着气罩奔向后方,对他根本造不成丝毫伤害。
文周只觉身下之景不断变换,一会儿就从密集的城镇变成了寥疏的山村,从一望无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