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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诺拿着单反相机在校园上逛着,她已经苦学了两三周的知识,还结合实际操作,但终究是找不到感觉。

    她有些丧气,转身,视线穿过花草丛,落到两个人的身上。

    对方的手微微按住对方的头,手指白皙修长,刚好看不到两人的正脸,侧脸完美得可以让人舔屏。她按下快门。

    “哇塞,阿诺,你真是天才耶,这照片无论是采光还是构建上,都是完美!真不敢相信你是新手!”洛樱看过后,尖叫了起来:“天哪,这是谁的手,这么好看?我要舔屏!”

    偷拍人家kiss已经很不道德了。陈诺哪来得及欣赏人家的手好不好看。

    等接到获得校园大赛一等奖的消息的时候,她才知道洛樱竟将她这幅作品投了稿,还被取了个烂熟的名字,叫《维纳斯之吻》。关键是洛樱拿了奖金,还名正言顺地请大家吃了顿饭,钱也没到她手里。

    这天,洛樱跑过来兴奋地说道:“阿诺,你知道维纳斯是谁吗?”

    她无力道:“爱神。你追到司徒学长了?恭喜你。”

    洛樱翻了个白眼:“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维纳斯之吻的主角,是易盛和斐娜迦。易盛耶,是我们学校百年难得一见自带贵公子气场的男神!他的手真特么好看,真想舔舔”

    陈诺恶寒:“过了啊。你可以追追试试。”

    易盛,乍一听,还以为是“一生”。

    以前没怎么注意易盛和斐娜迦,经洛樱提起后,发觉身边的很多人在讨论校园八卦的时不时带上一两句“易盛”和“斐娜迦”。

    她没见过易盛,但她见过他的女朋友斐娜迦,烈焰红唇,性感狂野,不安分,喜欢刺激。像她这种女生,像杯烈酒,经历也注定轰轰烈烈。说不上羡不羡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易盛与斐娜迦交往,女生觉得娜迦不配,男生嫉妒得发狂。

    有些人活在想象中更完美。

    托洛樱的福,她总是能听到易盛和斐娜迦的事情,要么是分手了,要么是和好了,真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分分合合几次,才能彻底磨合,成为王子与公主最终在一起的神话。

    陈诺很少参加洛樱的各种party。只是偶尔一两次,她觉得不能脱离现实圈子太久,便去了。

    她着实是看不出聚餐有什么意思,便主动服务起大众来,添添茶水,倒到酒,不至于无所事事干瞪眼。

    洛樱突然拍了她一下:“看,易盛,原来他也在啊!他朝这边走来了!我决定了,和他们凑桌!”

    一直都是听洛樱说易盛易盛的,结果大学四年过去了,她都没见着真人。

    她转头。他,果然自带贵公子气场:身板修长结实,轮廓分明,眼神深邃,他的脸看上去有点不正常的潮红,看来是喝了不少酒。

    洛樱说得没错,他确实是朝这桌走来。她第一次想真正看清他的模样,所以她站着不动。直至他走到她跟前,她想到她是不是得让开时,他突然掰过她的脸,将自己的唇倾覆了上去。

    她是完全可以躲开的,但她听到那声痛苦却又情真意切的低喃“娜迦”时,仿佛有一股电流窜过她全身,让她动弹不得!

    似乎觉得吻得不自然,他换了换角度,又吻了上去!

    起哄声络绎不绝。

    陈诺惊回神,一巴掌挥了上去。这个吻告一段落。当事人也清醒了些。他也不道歉,往回走。

    他的狗友一会儿才上来说明:“他失恋了,我们带他出来换换心情,然后玩了大冒险的游戏,拜托你别当真,到时候受伤的可是你。”

    陈诺想,他狗友的这番好意怎么辜负,于是点点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不会当真的,我只是被狗咬了一下。谁会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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