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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四下午两点,我已回到旧金山,坐在埃伯哈特在高等法院的办公室里,准备讲故事。在场的人中自然包括埃伯哈特,还有一位速记员警官。罗斯·丹瑟尔也在,应我的要求,埃伯把丹瑟尔从拘留室带了过来。此外就没有别人了。

    我还希望一个人在场:安德伍德。不过他现在在亚利桑那州,昨天下午我以谋杀未遂罪把他交给了科奇斯县监狱,需要通过引渡程序才能把他带回加利福尼亚。安德伍德情绪低落,一言不发。他苏醒过来之后没跟我说过一句话,仿佛餐桌上捆作一团的火鸡。我换好轮胎——租来的车上有一个备胎,再从安德伍德藏在附近乱石堆里的道奇车上卸下另一个轮胎换上,然后驱车驶离那里。漫长的路途中安德伍德依然没有开口说一句话。等我把他拖进比斯比①的警察局,他终于开口了,大喊大叫要找律师,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承认。

    对现在这场小型聚会而言,安德伍德倒并不是非得出场不可。眼下,我要做的是向埃伯哈特解释清楚这一系列事件的前因后果,让他相信我言之有理。这样才能撤销对丹瑟尔的起诉,把他释放,重新审理科洛德尼案,并由萨克拉门托警方重新调查米克身亡案。接下来的调查将会使安德伍德以谋杀罪被起诉,或者说,我是这么希望除了在亚利桑那州谋杀未遂之外,我没有任何别的证据指证他。不过如果警察相信他有罪,那么一定会找出确凿的证据。或许安德伍德会迫于压力,交代一切。他在犯罪方面是个业余人士,而大部分情况下业余人士都会自己认罪。

    我有充足的时间重新整理我的推论,弄明白为什么凶手是安德伍德,而不是伊万·韦德或者别的通俗小说帮成员。在亚利桑那州打理完所有事情之后已是晚上八点,时间太晚,我不可能赶回图森,更别说搭飞机回旧金山了。我打了两个电话,分别打给埃伯哈特和凯莉,然后在比斯比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我就开车赶到图森,正好搭上十一点的飞机。飞机降落在旧金山的时候,我已经把整个过程都理清楚了。事实上并不是非常困难。我一搞清楚自己最初拼凑碎片时在哪里出了错,马上就明白一切都指向了安德伍德。

    办公室里依然烟雾缭绕,跟上次我在这里时一样。埃伯哈特叼着一支直柄石楠根烟斗吞云吐雾,丹瑟尔也在一支接一支地吸烟。不过这次至少没开电暖气,因此温度还可以忍受。丹瑟尔依然穿着那件橘黄色的套头衫,看起来还是那么荒唐可笑。他不停地看我,眼里满是感激,仿佛一只小狗,随时可能扑过来舔我的手。这让我感觉有点不舒服。我更欣赏他那副愤世嫉俗的落魄作家模样,因为我能应付得了那样的他,而应付巴结讨好我却很不擅长。

    埃伯哈特从嘴里拿出烟斗,生硬地说道:“好了,故事开场吧。”说话时他并没有看我。自从我来了之后他就没有正眼看过我。这点很好理解,对于周四早上跑到我那里讨论性生活问题,他感到非常尴尬。而他的处理方法就是置之不理,自己缩回硬邦邦的权威面具后面。不过看起来他还挺得住。他的眼睛布满血丝,可能是因为又一场痛饮,也可能只是因为没有睡好。他的面孔依然显得有些轮廓模糊、昏暗无神,但他仍然非常坚强。他是那种老派人物,不会轻易崩溃。

    “我最好按时间顺序讲述整个故事,”我说,“很复杂,不过如果按时间顺序的话很容易弄明白。”

    “你想怎么讲就怎么讲。这是你的地盘。”

    “事件核心是那篇《迷雾》,对科洛德尼和米克而言这都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我说了我的想法:米克写了篇小说,出于信赖交给了科洛德尼,而科洛德尼剽窃了这篇作品,找了个人把小说改编成剧本,最终卖给了好莱坞。我解释了为何我会发现《迷雾》的作者是米克。

    埃伯哈特说道:“科洛德尼找的人是谁?你不会告诉我说是安德伍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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