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再吻她一下,还想轻轻咬她的耳朵。我努力抑制住自己。如果有人进来,发现一个五十三岁的独行侠在轻咬一个漂亮女人的耳朵,那成何体统?“你怎么会从贝茨和卡彭特公司过来这里?”
“只隔了十来个街区罢了。”她说道。
“很长的街区。”
“我过来是因为我中午约了人吃饭,有点空闲时间,然后想在你搬家之前看看这间办公室是什么样子。以前我从没去过私家侦探的办公室。”
“既然你现在来了,感觉怎么样?”
“我觉得你打算搬到其他地方是个非常明智的决定。你真的在这个地方待了二十年吗?”
“是啊。要知道,这里也不是特别糟糕。我的意思是,如果收拾干净的话,这里看起来会好很多。”
“我表示怀疑。”
“你肯定会喜欢那间新办公室。”我略带讽刺地说道,“非常现代,典型的商务场所。”
“哦,我觉得也是。长毛线地毯,柔和的灯光,墙上挂着富有品味的画作。充满艺术气息,毫无疑问。”
我有三四秒钟没开口。然后,我说道:“你说什么?”
“你没听我说话吗?我说长毛线地毯,柔和的灯光……”
“不是。充满艺术气息。你说的是这个。”
她奇怪地瞪了我一眼,但我根本没注意。在我心中,一扇门轰然打开,过去两天一直在门后挠个不停、《迷雾》手稿里面让人感觉古怪的东西跳到了眼前。我仔仔细细考虑了一遍。随即,我快步走向办公桌,把手稿从箱子里拽了出来,认真地读着。
我飞速翻阅着手稿,凯莉走了过来,问道:“你怎么了?你经常这样突然心血来潮吗?”
“不是的。”我说道,“我想我知道是谁写的《迷雾》了。不是弗兰克·科洛德尼。”
我的话牢牢吸引了她:“那是谁?”
“奥齐·米克。”
“但他不是个作家。”
“也许他想成为作家。这样就说得通了。”
“什么说得通?”
“这里,看。”我把手稿摊在桌子上,指着第一页第一段,“这句话:‘万籁俱寂,无声无息,人和马车好似新近涂抹在夜之画布上的二维影像,墨迹未干,闪烁着微光。’”然后我翻到最后一页,指着最后一段的第二句:“‘屋内的静物仿佛都开始旋转,慢慢变暗、扭曲、失去色彩,宛如超现实主义作品中的图像。’”
凯莉瞥了我一眼:“艺术用语?”
“对。这篇手稿全都是这样的词语。大部分作家,不管是职业作家还是业余作家,都不会使用‘二维影像’、‘夜之画布’、‘静物’、‘慢慢变暗、扭曲、失去色彩’、‘超现实主义作品’之类的词语。”我翻着手稿,随意指出其他类似词语,“还有‘透视图的元素’;还有‘浓烈的亚麻籽油的味道’;还有‘整体效果好似用干画笔画出的东西’。”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凯莉若有所思,“写这篇小说的人很可能是个画家兼业余作家。但是并不一定非得是奥齐·米克啊。”
“对。但米克是通俗小说帮的成员,认识所有相关的人。他也来参加了这次大会,而且和弗兰克·科洛德尼发生过至少一次冲突。”
“你觉得他和科洛德尼的死有关?”
“如果《迷雾》和那几封敲诈信是他写的,那他很可能跟这件事有关。”
“怎么相关呢?”
“这我还不知道。”
“他为什么会想要杀死科洛德尼?”
“也许是出于报复。”
“三十年之后进行报复?”
“科洛德尼消失了三十年,记得吧?”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