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是一座雄伟宏大的灰色石质建筑,坐落在布莱恩特街,位于市场街南面,离贫民区和田德隆区也不远。这座建筑看起来就是一副高等法院的样子。你可以把所有的标志都去掉,然后从艾奥瓦州或新罕布什尔州乡间随便找个人过来,问他这是什么地方,他会在两秒钟内给出你正确答案。在阴沉沉的日子里,这座建筑显得更加庄严肃穆,而今天就是这样一个阴沉沉的日子。晚上雾气弥漫,刮起了凉风,将之前美丽的夏日气氛一扫而空。
今天是星期天,布莱恩特街上还有空余车位。我把车停在半个街区之外,沿着马路走到高等法院,进了门,乘电梯上到顶层拘留室。我填了一张表,一个值班警察拿着表走了,足足过了十分钟才回来。五分钟之后,他领着我通过一道金属检测器,来到访客室,坐在一间隔开的小房间内。又过了三分钟,丹瑟尔被带了进来。
他穿着本市为囚犯提供的那种橙色套头衫,这件衣服穿在他身上显得非常不协调。他走路的样子充满了痛苦,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正备受煎熬。他的眼白浑浊,布满血丝,棕色的瞳仁显得眼泪汪汪,看起来就像是鸡蛋之类的东西坏了,正在慢慢腐烂。坐下时,他哆嗦了一下,手掌用力抵着太阳穴,愁眉不展。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透过铁丝网,我看着面前这个惊恐不安的男人,他因为宿醉而显得行动迟钝。
“谢谢你赶过来。”他说道,声音嘶哑、脆弱,“我不确定你是不是会来。”
“我觉得我欠你许多人情。”
“那个烦人的佩奇菲尔德跟你打电话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只说他想让你认罪,但你不肯。”
“他妈的。我没有杀科洛德尼,为什么要认罪?‘承认有罪,求得轻判,’他说,‘他们会判你二级谋杀,最多不过在监狱蹲六七年。’上帝啊!”
“形势对你不利。罗斯,你知道。”
“我不介意形势怎样。我不是杀人犯。”
“昨天你醉得厉害……”
“我的确喝醉了。我这一辈子喝醉过一千次,但我永远不会杀人。我为什么要杀科洛德尼?我没有任何动机。”
“警察肯定认为你有动机。”
“当然——那本垃圾《迷雾》。他们说我找了个借口把科洛德尼骗到我的房间,然后开枪杀了他。他们在科洛德尼的房间里找到了一台打印机,跟他放在我口袋里那张纸条上的字体相符,所以他们知道他就是敲诈案的幕后主使。有人跟警察说了我俩在酒店酒吧里的冲突,还说我们从前就有矛盾。这就是警察需要的全部东西。”
“在酒吧时你的确打了他。”我说。
“是的,没错。但跟某人打架和开枪打死他差别很大。”
“那把枪呢?你以前从来没见过那把枪?”
“没有。警察认为我从西比尔那里偷了这把枪,可这纯属疯话。我从不知道她有枪。她为什么要带着把枪?”
“她说她带着枪是为了在她的讲座上演示用。不过也许会有其他原因。”
“什么原因?”
“我觉得你也许能告诉我。”他摇了摇头。
“你周五晚上有没有跟她聊天?跟她发生争执?”
“没有。我能跟她发生什么争执?”
“可能是那种让你失去理智的争执,于是你就打了她一巴掌。”
“你疯了吗?我永远不会动西比尔一根指头。”
“有人在周五晚上打了她,她脸上的一块淤青足以证明。”
“科洛德尼。”丹瑟尔说。
“为什么是科洛德尼?”
“他是那种人,打女人。四几年的时候他就打过一个跟他上床的言情小说作家,在一次通俗小说大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