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都会打一通电话给琵雅,有时候是琵雅打电话给巴比。
他们有时候只讲几分钟,有时候则讲好几个小时。她没有和别的男人交往,而且她真的很爱巴比。琵雅是我见过最善良、温和和聪颖的人之一。我始终无法明白她这么做的理由,巴比也不明白。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他始终耐心地守候。
巴比从厨房的冰箱里抽出一瓶可乐那,然后将酒瓶递给我。
我把瓶盖扭开,猛灌了一大口,没有加柠檬,没有加盐,没有任何伪装。
他替欧森开了一瓶海尼根,“半瓶还是一瓶?”
我回答:“今天晚上的战况实在太激烈了。”虽然有一肚子新闻要迫切想说,但是我不由得深深沉浸在巴比乐园的热带旋律中。
他把一整瓶啤酒倒人放在地板上的一个法琅碗里,碗是平常为欧森准备的。碗上用粗大的字体写着玫瑰花苞(ROZEBUD),影射欧森·威尔斯(OrsoWells)著作《大国民》(CtizenKane)里那个小孩子雪车上所写的字。
我并非存心引导我的狗朋友酗酒,它不是天天都喝啤酒,而且通常都是和我分着喝一瓶。况且,它有它喜欢享受的乐趣,我不想剥夺它的这些乐趣。想想它魁武的体重,哪是一瓶啤酒可以轻易灌醉的。
不过,若是你胆敢给它两瓶,包准它会为你刷新“派对野兽”的定义。
正当欧森唏哩呼噜地舔饮它的海尼根时,巴比也替自己开了一瓶可乐那,然后斜倚在冰箱上。
我则斜靠在洗碗槽旁的流理台边。旁边有一张配有椅子的餐桌,但是在厨房里,巴比和我习惯斜站着说话。
我们之间有许多类似之处,身高相同,体重相当,体型也一样。
虽然他有极深色的棕发,和像乌鸦一样黑得发蓝的眼珠,我们还是时常被误认为是亲兄弟。我们两个人也都有不少冲浪的肿茧,巴比斜靠在冰箱旁时,就不时心不在焉地用一脚的脚底摩擦另一脚脚背上的肿茧,那是长时间压迫冲浪板导致的块状钙质沉淀;通常是当你趴在板上划水前进的时候压迫到脚趾和脚背造成的。我们膝盖上也有,巴比下面的肋骨上也有一些。
当然,我的皮肤不是古铜色,不像巴比那样。他岂止是古铜色,他看起来简直就像全副棕色的太阳神。一年到头,尤其是夏季里,他整个人俨然就是一片均匀抹满奶油的烤吐司。他习惯和麦拉宁黑色素大跳曼波,或许有一天我们会死在同样的阳光下,那片他热情拥抱、我拼命躲避的阳光。
“今天外头有好几波不寻常的巨浪。”他说:“六尺高,形状完美的巨浪。”
“现在似乎已经归于平静。”
“是啊,日落之后就慢慢消退了。”
我们边灌着啤酒边闲聊,欧森也开心地舔它碗里的啤酒。
“所以,”巴比说:“你老爸死了。”
我点点头,萨莎一定跟他说了。
“好。”他说。
并非巴比冷酷或不体贴,他说好指的是父亲不用再受病痛折磨。
我们之间的交谈常用极少的字表达很多的含意,所以人们常将我们误认为兄弟,其实不仅仅是因为我们身高、体重、体型类似的缘故。
“你及时赶到医院,所以一切都很酷。”
“是的。”
他没有询问我的感觉,因为他不用问也知道。
“去过医院之后;”他说:“你辗转到黑人合唱团客串演唱了几首歌。”
我用沾满煤烟的手摸摸自己的脸。“某人谋杀了安琪拉。费里曼,企图放火烧了她的房子掩灭证据,连我也差点就跟着升天。”
“某人是谁?”
“要是我知道就好了,总而言之与偷走父亲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