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和娱乐进入家庭有5个途径:卫星、广播、有线电视、电话和经过包装的媒介(例如磁带、光盘和印刷品等原子)。联邦通信委员会通过管制其中一些途径以及在其中流动的某些信息内容,来维护大众利益。它的工作难度很大,常常夹在保护和自由、公益和私利、竞争和垄断之间,障碍重重。
联邦通信委员会主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用于无线通信的频谱。频谱被认为是公共财产,应当公正地、不受干扰地加以使用,并允许自由竞争,以达到丰富美国人民生活的目的。这些原则是非常合理的。因为假如缺乏这种监控,像电视信号这样的东西,就会和移动电话(cellulartelephone)打架,无线电广播也可能干扰了海事通信的甚高频信号。天上的公路的确也需要一定的空中交通管制。
最近,部分频谱以非常高的价格被拍卖给了移动电话和互动视频公司。而其他某些部分则免费送人,据说,这些部分是将要用来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广告商赞助的电视就是这样的情况,因为它是“免费”收视的。而实际上,当你购买一盒汰渍洗衣粉(Tide)或其他广告上宣传的产品时,你等于还是付出了收视费。
联邦通信委员会已经提议,拨给现有的电视公司一个额外“通道”——6兆赫的免费频谱以供高清晰度电视之用。条件是,电视台必须在15年内归还目前使用的频谱,这一频谱也是6兆赫的。这也就是说,15年中现在的电视公司可以使用的频谱为12兆赫。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本意是(这个主意当然是可以改变的),给目前的电视台一段过渡期,使其逐渐转型到未来的电视。6年前,当我们还把电视的发展当成从一个模拟世界进入到另外一个模拟世界时,这个想法还很有道理;但是,突然地,高清晰度电视也在走向数字化。我们现在知道了怎样在6兆赫的信道上每秒传输2000万比特,而所有的规则可能在一夕之间完全改头换面,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变得完全出乎意料。
想象一下,你自己拥有一家电视台,联邦通信委员会刚刚给你发了执照,准许你每秒传输2000万比特。你刚得到特批成为本地的比特放送中心。这个执照的原意是让你从事电视广播,但实际上你会怎样做呢?
诚实点吧。除非万不得已,你才会用它来传送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因为不但这种节目少而又少,收视人口也不成气候。稍微花点心思,你就会明白,你可以用它来传送4个频道数字式的、具备演播室效果的NTSC标准电视节目(每个频道的速率都是500万比特/秒),以此增加潜在的观众人数和广告收入。进一步考虑,你也许会作出另外一种决定,即用1500万比特/秒的速率传输3个频道的电视节目,把剩下的500万比特/秒的速率用来传输两种数字式无线电信号,一种作为股票数据广播系统,另外一种提供寻呼服务(pagingservice)。
到了深夜,当看电视的人数减少时,你可以利用你的执照把比特射入以太,以传送供人们在家里打印的个人化报纸。到了周未,你感觉分辨率在这个时期变得格外重要了(例如,要转播足球赛),你会把2000万比特中的1500万拿来作高清晰度电视转输之用。
不夸张他说,在运用这6兆赫频谱或2000万比特时,你就是自己的联邦通信委员会,可以随心所欲地分配其用途。
当联邦通信委员会建议把新的高清晰度电视频谱分配给现有的广播电视业者以作为过渡时,委员会官员们脑中浮现的,完全不是这样一种景象。现在拼命想跨入比特放送业的群体,如果意识到现有的电视台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在未来15年中,拥有两倍的频谱和四倍的广播能力,一定恨不得把这些人给杀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应该派遣“比特警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