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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下午,搜查班到访岸本彻夫契签了合同的出版社,调查他都做了怎样的取材。得知岸本主要负责行业丑闻这块。然而岸本本人是个秘密主义者,从来不向合同对向的出版社透露自己在追踪什么内容。所以,可以预想到要找出岸本恐吓对向是很困难的。

    岸本的文字处理机画面上调出的《社长去拉斯维加斯大豪游?

    让一流证券公司瞠目结舌的实态》这篇记事,已经查明是在六月份的周刊志上刊载的内容。

    而岸本房间的书架上也摆有那一号的杂志。于是,就产生了如同早濑警部所言的疑问:

    为了从新阅读那篇文章的话,岸本为什么不直接看周刊杂志上的印刷字,而偏偏想看阅读文字处理机的文本呢?

    第二天早晨,司法解剖的结果送到了搜查总部。关于死亡推测时刻和死因,完全符合昨天验尸官的鉴定。

    然而,司法解剖判明了一个事实:消失的玄关钥匙,出现在了一个不得了的地方。

    钥匙,居然被发现存在于被害者的胃中。将门锁上后再把钥匙放入被害者的胃里怎么想都不可能,这就表示门并非是用那支钥匙锁上的。那么,钥匙是只有一支吗?

    搜查班赶紧质询《公馆·浜冈》的管理公司死否给了被害者两支钥匙。得知交给公寓居民两支钥匙是一贯以来的规定。按管理公司的说法,被害者本人表示一支钥匙就够了,于是将另一支还回给了管理公司。

    随后,搜查班便询问玄关钥匙是否能够自己打备用钥匙。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那里用的钥匙很特殊,除非是钥匙的制造商,否则无法打造备用钥匙。

    万一弄丢了,也只能直接请钥匙制造商制作备用品。凡是请制造上制作过备用钥匙的房间都会留下记录,可一〇三号房的门钥匙却没有留下那种记录。

    综上所述,门压根就没有用钥匙锁上——犯人是在室内转动门把锁上的。而那样一来,犯人就只能从窗户逃走,但窗子都被月牙锁锁上了,走出窗外在外面上锁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密室杀人案件。

    被害者曾将玄关门的钥匙保管在门旁边桌的木盒内。犯人用手枪威胁被害者将钥匙吞入肚内后将其射杀,然后,再用某种方法制造密室。犯人选手枪作为凶器,一来是为了要挟被害者打开保险柜吗,二来是为了逼被害者吞钥匙吧。

    不过,为什么要让被害者吞钥匙这点原因不明。

    搜查班赶赴现场,开始解制造密室的方法。

    是犯人走到屋外后,靠绳或线来转动室内窗户的月牙锁或门把吗?

    但是,在窗子紧闭的状态下根本没有能让绳线通过的缝隙。

    门的下边又设有门槛,关上后门和门槛紧紧便会相接,绳和线依旧还是无法穿得过去。

    那么,犯人是在派出所的巡查发现尸体的时刻躲在现在,找到机会后悄悄离开吗?可是,巡查发现尸体后就没有离开过现场。

    如果真有藏起来的犯人企图逃跑,巡查一定会发现的才对。

    早濑警部说道:“我大概了解犯人让被害者吞下钥匙,以及打匿名电话到警视厅宣告犯罪行径的理由了。简而言之,犯人是想消除密室的别解。”

    “——想消除密室的别解?”藤本刑警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犯人之所以让被害者吞下钥匙,是为了消除‘犯人用钥匙锁上玄关门后,在发现者发现尸体后悄悄地把钥匙放回去’——这一个别解。发现尸体后的发现者惊慌失措地逃离现场,藏在一旁窥视的犯人悄悄地潜入进去,把钥匙放回去。以上可能性,是能够想象出来的密室别解。尤其,被害者一直都将钥匙保管在玄关门旁的边桌木盒里,发现者离开的空袭潜入玄关,将钥匙放回去对犯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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