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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做点儿事。这些人平常在哪儿见面你是知道的;他们之中只有两三个人值得重视,比如约翰·伊莱亚斯和杰克·霍尔基特,他们总是大放厥词,还有写诗的那家伙霍姆,也值得注意。”

    “霍姆跟吉迪恩还曾经是朋友,”盖洛普的话中带着嘲讽:“好像曾经是他主日学校的同学。”

    “他那时候信奉基督教,”吉迪恩正色道:“但是你永远料不到谁什么时候就会变成无神论者。我现在还能时不时地遇到他。当然,对于他反战和反征募这类的观点,我曾经是十分支持的,但是对他那些极端反潮流的作品——”

    “原谅我插一句,”斯坦打断道,“请别介意,这事儿挺要紧。伯恩先生,坦率说,我掌握了确切的消息、或者说是证据,涉及到了上一次战争的一系列阴谋,可以把那两位送进监狱蹲上好一阵。但我并不想用那证据。我只想让你去悄悄找到他们,告诉他们我有这么个证据,而且明天就会将它公之于众,除非他们能改变态度。”

    “原来如此,”伯恩回答道,“你的提议肯定是犯了私了罪,而且涉嫌敲诈,你不觉得这样做很危险吗?”

    “我觉得危险的是他们,”斯坦愤愤地说:“你就去把我说的这些都传达给他们吧。”

    “噢,那好吧,”伯恩站起身来,半开玩笑地叹口气道,“这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难事儿,但是我警告你们,如果我出了麻烦,我会把你们也拉下水的。”

    “那你就试试吧,孩子,”盖洛普老人开怀大笑。

    杰斐逊的伟大梦想——人们称之为“民主”的东西,在这个国家仍然风行,尽管富人像独裁者一样统治,穷人却不像奴隶那样说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之间直言相对。

    三位革命者的集会地点古怪又荒凉,白墙上草草地画着一些扭曲的黑白图画,应该算是按照无产阶级的艺术风格创作的,然而能看懂的无产阶级大众却寥寥无几。这两个迥然各异的会议室中唯一的相同点就是,里边都摆放着违反美国宪法的烈性酒。百万富翁们面前摆放的是多彩的鸡尾酒。而在这里,霍尔基特喝的是伏特加,他在这三位革命者中最具暴力倾向,觉得只有喝这个才够味儿。他身高体壮,佝偻的身体让人感觉有些许的邪恶,剽悍的身材好像一只凶猛的公狗,鼻子和嘴唇皱到一起、向外突出,嘴上顶着参差不齐的红色胡须,脸上永远是一副不屑的神情。约翰·伊莱亚斯喝的是苦艾酒,他戴着一副眼镜,小心机警,他肤色黝黑,下巴上留着一缕黑色山羊胡;多年混迹于欧洲咖啡厅的经历让他对苦艾酒情有独钟。那位记者对他的第一印象、同时也是最深的印象就是,他和雅各布·P·斯坦简直太像了。不管是面容、思想还是举止都太像了,就好像那百万富翁从巴比伦大酒店地上的一扇活板门钻了下去,又从这布尔什维克的据点冒了出来。

    另一个人喝的东西也很独特,他的饮品很能代表他的个性特点。这人就是诗人霍姆,他的面前放着一杯牛奶,但这牛奶的温润在此时此景却仿佛预示着某种危险,那种不透明的质感和纯白的色彩让人感觉它好像麻风病人身上的白斑,似乎比苦艾酒那死气沉沉的绿色更具毒性。但实际上,霍姆身上的温润却并不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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