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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若流浪为倦事,亦是乐事,偶觉幸事,终成往事。

    则流浪可看做生命中不可不做的尝试。

    只要不太久。

    而且有地方回去。

    在不告而别当归镇的时候,猪哥如是想。

    不告而别自有他的理由,以他对当地居民风俗习惯的了解,远路辞行乃是与生丧嫁娶同级别的大事,不连摆三天流水席飨客,万万不可能出成这个门。来吃饭的人要随份子,而份子钱是人生中最绵长而强硬的承诺,一旦应许,就必要偿还。

    所以猪哥向来坚持只白吃白喝。

    从当归镇口走出去,翻过两座山,就是通往外面花花世界的大道。

    五分钟的路,猪哥硬是走了大半天。

    频频回首,热泪盈眶。

    一路都在唠叨,说阿米鲁把镇子里房子噼坏了,修得又不好,回头人家早起一看,耶。老子的房顶怎么多了一个洞,昨天晚上我给门神邪票显然明珠暗投。

    再出门一看,门神自己都不见了!

    你说,我名誉何在?脸面何存?对得起谁?

    你说!你说!!!

    这么一路啰嗦过去,听得阿米鲁头昏眼花,之所以还是顽强地跟着,是因为他也一根筋,自己被人家三下五除二收得服服帖帖的,就非以身相许不可。

    磨磨蹭蹭磨磨蹭蹭的,就在阿米鲁感觉这个家伙非常恋土难移,说不定转头就会打道回府的时候,他们进入了比较大的城市,猪哥的注意力终于被彻底转移了。

    他们开始发现青灵。—开始是零星出现的一两个,造成的破坏并不是很突出。比较小规模和地处偏远的人类聚居地,社会风气总是趋向安定和平稳,尽管如此,当地报纸的城市新闻里已然多了不少家庭暴力和小型斗殴的案件报道。

    越繁华的地方,情况就变得越糟糕,一些历来就臭名卓着的罪恶城吸引最多的青灵聚集,世界变成如何,不言而喻。

    阿米鲁注意到,猪哥本身具备一种类似杀虫剂或电子驱鼠器的效果,每当他出现在青灵面前,对方通常顿都不打一个,立马就极速散去,丢下正在干的活计不管。刚被煽动得兴致高昂准备无恶不作的群众被放了鸽子,茫然不知所措,只好拿着武器矗立风中,无语凝噎,面面相觑。少部分青灵流年不利,被他正面狙击,便像在当归镇那只一样,惨叫几声,丢下两颗红眼珠烟消云散。

    那些红眼珠猪哥选了几颗保管了起来,其他都扔掉了,阿米鲁多嘴问了一句为什么不全留着,人家回答:留那么多能吃么?还顺带白了—跟。

    但事实摆在眼前,青灵遍布全球,十万之众,除非猪哥变成齐天大圣,化身无数,奔赴各地抗击罪恶第一线,否则他的解药功能永远都只是投石于沧海。

    为了尽人事听天命,他真的运气试了一下分身术,憋得自己乌眼珠乱跳,半天后潇洒地拍拍手收工——罢了,大圣还是比较牛逼。

    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只手回天之后,猪哥表现出了—个偶尔要做点大事的人应有的决断气概。

    ——他跑了。

    动用了最高级别的飞行术,噌就不见了。阿米鲁当时正木呆呆地想心事,等他觉得周围有点过于安静时,就发现自己新跟的老板已经不见了。

    老板不见了,普通人就会去重新找一个,但基顿巨人族是没那么容易放弃的。

    他像一只不甘心的弃猫般开始了自己寻找的历程。

    猪哥丢下阿米鲁跑去了H城。

    城池不大,但地理位置绝佳,水陆交错四通八达,外可通洋,内接九省,商贸自古兴盛,因此人口众多,颇为繁华。

    但就算这样,也很难理解猎人联盟为什么要在这里设一个办事处。他们向来奉行大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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