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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时分,他们离开了敦煌的绿洲。当骆驼在沙丘上艰难跋涉时,粗糙宽大的脚掌陷在松软的沙土中,驼铃发出刺耳的声音,沙丘将阳光分成了几部分,海洋一样的沙丘像用钢笔和墨水涂抹过一般,波涛起伏,一边完全是白色,而另一边则完全是阴影,印在苍白的焦糖色的沙土上。旅行队一时迷失了方向,分不清东西南北,到处都垒着一堆堆的骨头,上面还竖立着骆驼的头骨。塔肯把领队骆驼的头掉向南方,后面跟着长长的队伍。即使骑骆驼的人不知道怎么做,骆驼也知道自己的工作。泰米艾尔像一条不成比例的牧羊狗一样跟在后面,离骆驼足够远的距离,以便让它们不会太惊慌,感觉相对舒服一些,又要尽量和它们保持足够近的距离,以便赶上队伍。

    劳伦斯曾经担心过可怕的太阳,但因为位置太靠北,沙漠无法保持住热量。中午,人们会大汗淋漓,太阳落山后一小时,就会寒冷彻骨,晚上时,水桶上还会结上霜冻。鹰以棕色斑点的蜥蜴和小老鼠为生,当阴影到来时,它们在石头下不安地跑着。泰米艾尔每天吃一头骆驼,骆驼的数量每天都在减少,其余的人吃一些细硬的干肉条,一嚼几个小时,喝一些混合着廉价的、充满泥土味的燕麦和烤小麦做的粗茶。水桶是为泰米艾尔准备的,他们每人每天从水袋里喝定量的水,大约每隔一天从一些快干枯的小井里装上水,水大部分都是咸的;有时也会从长有撑柳的浅池里装水,柳树的根都在泥土里腐烂了,水又黄又苦又混浊,即便煮开了都很难咽下去。

    每天早上,劳伦斯和泰米艾尔载着塔肯飞到高空,飞到骆驼队前面勘察一下地形,但地平线上总有一些扭曲的微光影响他们的视野。南方,天山山脉看上去在雾气中浮动,好像蓝色的山脉被从地上分开了,完全立在另一个平面上。

    “多么荒凉偏僻的地方呀!”泰米艾尔说。尽管他喜欢这样的飞行,太阳的热量看起来使他的身体格外轻快,或许是能够使龙飞翔的气囊以另一种方式在起作用,他只需要很小的力量就可以停留在高空中。

    白天,他和劳伦斯经常停下来,劳伦斯给他阅读,或者泰米艾尔尽力背诵一些诗歌,这是他们在北京养成的习惯。在北京,比起参加战争,这些事情被看做是更适合天龙的职业。太阳快要落山时,他们便飞到空中跟着驼铃声,穿过薄暮跟上护卫的队伍。

    “先生。”当他们降落后,格兰比蹒跚行进到劳伦斯面前说,“有一个厨师丢了。”

    他们立刻又飞到高空寻找他,但没有见到这个可怜的魔鬼的踪迹,大风是一个忙碌的房屋维护者,迅速地掩盖了骆驼前进留下的踪迹,刚刚过去十分钟,这里的景象看上去像已经到了来生。泰米艾尔在低空飞翔着,徒劳地听着驼铃的叮当声。夜晚很快降临,沙丘延长的阴影与黑暗融为一体。“我看不到什么东西了,劳伦斯。”泰米艾尔悲伤地说。星星出来了,还有弯月微弱的银光。

    “我们明天再找吧。”劳伦斯安慰他说,但找到的希望非常渺茫。他们再次安营扎寨。劳伦斯走到摇曳的篝火旁,默默地摇了摇头,然后高兴地拿了一杯浓茶,温暖着冰冷的手脚。

    “这头骆驼是一个惨重的损失。”塔肯耸了耸肩,转过身去,残酷却诚实地说。曹京只爱他自己。甚至他的同乡和认识最久的熟人苏刚也只是叹息了一声,接着他让泰米艾尔坐在等待烧烤的骆驼旁。今天改变了口味,是在一个火坑里用茶叶烧烤骆驼。

    他们穿过的绿洲城镇的人们,眼界都很狭隘,他们对陌生人并没有不友好,更多的是困惑。集市上显得慵懒而缓慢,人们都戴着黑帽子在阴凉地里抽着烟、喝着浓茶,吃惊地看着他们。塔肯不时地用汉语或其他语言和他们交流几句。街道破烂不堪,没有很好地维修过,到处都是散落的沙土和车轮留下的坑坑洼洼的车辙印。他们买了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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