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理小说的滥筋,有研究者认为,可追溯到1794年英国作家威廉·高德温的《卡列布·威廉斯》。大多数学者公认的意见还是十九世纪上半叶美国作家艾德加·爱伦·坡的侦探小说。对此,本人用力不深,心得全无,未敢妄断,姑且从众。
爱伦·坡以谋杀和破案为小说主题创作了五个短篇:《莫格街的谋杀案》、《玛丽·罗杰特神秘案件》、《被盗窃的信》、《金甲虫》、《你就是杀人凶手》。有趣的是,这五个短篇为后世侦探故事的创作建立了五种常用的模式,无论是鼎鼎大名的柯南·道尔、克里斯蒂,还是今天的推理小说作家,无不受其影响。尊之为鼻祖,爱伦·坡当之无愧。
如果我们以爱伦·坡为起点,推理小说的传承已有一百五十多年,其间的衍变大致也可分为三个阶段:
从爱伦·坡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为早期侦探小说阶段。这一时期作品少,且多为短篇,作家也大都是业余创作,如英国大作家狄更斯、柯灵斯,他们的作品虽然已经出现了警察形象,而且对后世侦探小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他们毕竟还是严肃文学作家。这一时期的最大贡献是,出现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是迄今为止世界范围内流传最广、影响最深的侦探故事。柯南·道尔一共写了四个长篇。六十几个短篇。在作品中,他运用曲折的故事情节和巧妙的构思,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个既是科学家又是侦探,既是绅士又是超人英雄的艺术形象。这一形象个性独特,血肉丰满。直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提到福尔摩斯,也可以说是妇孺皆知。
第一次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短篇故事逐渐为长篇小说所取代,写作技巧上也逐渐确定了固定的格式。这一时期作品数以千计,名家竞出,如英国的阿嘉莎·克里斯蒂、陶洛赛·赛伊尔斯、玛嘉莉·阿灵厄姆、爱德蒙·克利斯宾,美国的艾勒里·奎恩、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约翰·狄克逊·卡尔等名字,至今仍家喻户晓。“黄金时代”的大多数作家都把逻辑推理绝对化,有的甚至宣扬“直觉”、“神意”,神乎其神,玄乎其玄。破案的侦探是一架“思想机器”,其他人物更是XY,生活气息、社会现实消失得无影无踪,创作仅是作家争奇斗智的竞赛,作品也只是为读者消闲解闷的智力游戏。后世评论家名之“舒适的”推理小说时期,绝非空穴来风。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是推理小说的发展和衍生时期。这一对期的推理小说具有三大特点:一是一定程度反映了社会现实,接近真正的文学作品;二是出现了犯罪小说、间谍小说及日本推理小说等流派和分支;三是除英美等主要国家外,法国、德国、瑞士、加拿大、日本等诸多国家都掀起了推理小说热潮。这一时期推理小说在内容、体裁、技巧上都有很大突破。我们称这一时期为推理小说的“繁荣时期”,想必并不为过。
“犯罪小说”是推理小说历史中的“美国发明”。起源于美国三四十年代的“硬汉”派侦探小说是其代表,开宗立派的祖师爷更非达谢尔·哈梅特和雷蒙德·昌德勒莫属。两人思想激进,创作态度严肃。在他们作品里勾划出了当时美国社会面貌的某些真实图景,人物不再是为情节需要而安排的XY符号,侦探本人也不是万能的英雄,而是有独特个性的有血有肉的人,给人以真实感。此外,法国的乔治·西麦农和瑞士作家弗里德里希·杜伦马特,都是犯罪小说作家中独辟新径的佼佼者。
间谍小说是推理小说中的一个重要分支。间谍小说起源于二十世纪初的英国,并出现了以约翰·布坎、笔名萨卜的亥尔曼·西利尔·玛克奈尔为代表的浪漫主义和以威廉·骚墨赛·毛姆、艾里克·安布勒为代表的现实主义两大流派。这对后来兴盛时期的间谍小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二战后,英国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