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我女儿的来信是在周五,接下来的那个周末,我是在昏醉中度过的,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记不清了。星期一早上,尽管洗了个长长的冷水澡,我上班还是迟到了两个小时。在办公室待了不到四十五分钟,我就支撑不下去了。我的脑子要爆炸了。那地方像个坟墓。我先溜到复印间,然后躲到卫生间,再穿到电梯间,我没有穿外套,也没有拎公文包,这样,就算有人注意到我的走动,也不会想到我是要从公司开溜。
那样做蛮愚蠢的。根本没有人注意我。那是一家大公司。我的存在与否,丝毫不会影响到公司。现在看来,在电梯到停车场的那段路上,我走完了作为那家公司雇员的最后一段旅程。
接下来,我用公用电话给我的前妻拨了个电话。她在上班。
“为什么?”她一拎起话筒我就问。
“鸡仔?”
“为什么?”我重复了一遍。积蓄了三天的焦躁、愤怒,爆发出来的就只有那么三个字。“为什么?”
“鸡仔。”她的语气弱了下来。
“连个邀请都没有?”
“那是他们的想法。他们觉得……”
“觉得什么?安全?怕我来搞破坏?”
“我不知道……”
“我成了瘟神了?是不是?”
“你在哪里?”
“我是瘟神?”
“别说了。”
“我看我还是走了算了。”
“听着,鸡仔,她也不是小孩子了,而且如果……”
“那你就不能为我说两句?”
我听到她吸了一口气。
“你要去哪里?”
“你就不能为我说两句?”
“我很抱歉。事情挺复杂的。还有他的家庭。而且他们……”
“有人陪你去参加婚礼吗?”
“噢,鸡仔……我在上班,知道吗?”
那一瞬,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单,那孤单好像压住了我的肺,让我根本无法呼吸。没有什么好再说的了,不论是这事,还是其他任何事。
“好吧。”我无力的说:“打扰了。”
话筒那端又传来片刻的寂静。
“你要去哪里?”她问。
我挂上电话。
接着,我又喝醉了,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了。我先去了泰德酒吧。那里的酒保是一个身材瘦削,长圆脸的小伙,可能和我女儿嫁的人差不多大。回家后,我又往肚子里灌了一点酒。我撞在了家具上,还在墙上乱涂乱画。我好像还把那两张结婚照扔进了垃圾桶。大约是在午夜时分,我决定要回家,我的意思是回椒谷海滩镇的老家,那是我长大的地方。那地方开车过去要两个小时,但我已经有好多年没回去了。我在屋子里转着圈,像是要为回家做准备。但终结之旅并不需要准备什么东西。我到卧室里,从抽屉里拿了把枪。
我摇摇晃晃走到车库,找到我的车,把枪放在方向盘旁的储物箱里,把夹克衫扔到后座,或者是前座,也有可能那件夹克衫早就在车上了,我不清楚。车发出刺耳的声音开上了街道。城市很安静,街灯闪着微黄色的光,我准备回到人生开始的地方,结束我的生命。
跌跌撞撞回到上帝那里。就这么简单。
天很冷,且飘着小雨,幸运的是高速公路上几乎没有其他车辆。我的车在四条车道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你可能会想,会希望醉成像我这样的司机,应该会被警察拦下,可奇怪的是,居然没有。途中,我还把车开进一个24小时便利店,从一个留小胡子的亚裔店员手中买了六罐啤酒。
“来张福利彩票?”他问。
作为一个老资格酒鬼,我已经练出了一幅在酒醉后的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