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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强烈体验。

    但如果爱情仅仅是一种化学现象,那么人与动物之间不是没有区别了吗?德波顿发现,我们之所以爱上某个特定的人,还因为我们在对方身上发现了某种楚楚动人的东西(“她身着蓝色衬衫,膝盖上放着一件灰色羊毛开衫,肩头瘦削,显得弱不禁风”;她经常就是这个样子,“脸上看去永远凄楚欲泪,眼神中有一种担忧,似乎有人要告诉她一个不幸的消息”)。

    这就牵涉到爱情与美的关系了。我们之所以爱某人,是因为她(他)美丽动人。但这美丽动人,是否有客观标准?换句话说,究竟是某人美丽动人,我们才爱她(他),还是我们爱某人,所以觉得她(他)美丽动人?

    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德波顿回到了柏拉图与康德——在西方的美学传统中要讨论这个问题,似乎不得不回到这两位哲学家那里去——柏拉图认为,我们之所以认为一个人美,是因为她(他)在某些地方符合美的理念。也就是说,在某个地方(尽管我们不知道那是哪里)存在着美的客观标准。而康德则认为,“美的判断是一个‘决定性的基础只能是主观的’判断”,也就是说,我们看一个人是否觉得美,完全取决于我们看她(他)的主观方式。

    德波顿显然同意康德的意见。用一句中国的老生常谈来说,那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就造成了一个“自我确认的循环”:我爱某人,因为我觉得她(他)美;我觉得她(他)美,因为我爱她(他)。这更说明了爱情的毫无道理。

    读完这部书,我们发现,也许爱情与哲学并不互相排斥;甚至可以说,哲学即起源于对爱情的思索。德波顿反复提到的柏拉图,他的《对话录》中的《斐德若篇》和《会饮篇》这两篇最精妙的文字,即是对爱情的讨论。理念这个概念是柏拉图哲学的基石,它的提出,可以说正是为了解释爱情这一现象。既然柏拉图是西方哲学的源头,也许可以说西方哲学即起源于对爱情的思索吧。其实中国哲学中的重要概念阴、阳,又何尝不是起源于对男女之爱的考察与体认呢?

    德波顿的这部小说与其说是一个故事,不如说更多的是思索。他对爱情的各个阶段、多个方面作了半认真、半开玩笑的分析。因此,它不是作用于我们的情感,而是作用于我们的智力。因此,德波顿是一个以机智为主的作家。他是博学的,但并不掉书袋,他以他的聪明与幽默,而不是以他讲故事的能力,来娱乐我们。

    这,是德波顿迄今为止出版的《爱情笔记》(EssaysinLove,1993)、《爱上浪漫》(TheRomantient,1994)、《亲吻与诉说》(KissandTell,1995)这三部小说的共同特点。

    《爱上浪漫》(TheRomantient:Sex,ShoppingandtheNovel)一书在许多方面和《爱情笔记》很相似,也许太相似了。它原来的英文题目直译的话是《浪漫主义运动》,如果不是它的副题“性,购物与小说”的话,读者简直会以为是一部文学史著作。《爱情笔记》一书的英文题目EssaysinLove(美国版为OnLove)其实也不像小说,而是像一部论著,直译的话可译成《论爱情》。从题目来看,德波顿原来写的就是一种介于小说与非小说之间的东西。

    《爱上浪漫》叙述的也是一对城市白领的爱情故事,但故事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德波顿对他们的所作所为的分析,在这过程中他旁征博引,涉及卢梭、笛卡尔、福楼拜、黑格尔、马克思、柏拉图、赫拉克利特等作家和哲学家关于爱情的论述。

    《亲吻与诉说》则是一部伪装成传记的小说,其中有索引,还有家庭照片,但其实与前面两书有许多相同之处:它也是以年轻的城市白领之间的爱情为主题的。它的主要内容也不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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