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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所说的,是一句中的平仄要求,下面要说的,是两句之间的平仄对应关系。

    两句之间的平仄对应关系,只有两种情况,即上句(又称“出句”)和下句(又称“对句”)要么平仄相同,要么相反。相反的称为“对”,相同的称为“粘”。

    举两个例子:

    五言平起平收式:

    起句:平平仄仄平

    对:仄仄平平仄

    粘:平平仄仄平

    七言平起平收式:

    起句:平平仄仄仄平平

    对:仄仄平平平仄仄

    粘:平平仄仄仄平平

    其余的可以类推。

    在实际应用中,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因为它还要受其他一些规定的影响和限制。

    四句的绝句、八句的律诗,对和粘是平仄的最重要的规律。按照规定,奇数句和偶数句之间的平仄关系是对,即一二句、三四句、五六句、七八句之间的关系是对。所谓“对”,即上句的某一个字和下句相同位置的那个字的平仄关系相反。而偶数句和奇数句之间的平仄关系是粘,即二三句、四五句、六七句之间是粘。所谓“粘”,即上句某个字和下句相同位置的那个字平仄相同。

    影响到这种对和粘的关系最重要的因素是用韵的规定。近体诗偶数句必须用韵,首句可以入韵,也可以不入韵。必须用平声韵。不入韵的句子的末尾一个字必须是仄声字。这样,每一首诗的最后一个字的平仄实际上已经定下来了。

    绝句各有两种形式,即首句入韵和首句不入韵两种:

    律诗也有两种形式,即首句入韵和首句不入韵两种:

    我们在写出绝句和律诗的平仄的时候,首先可以把最末的这一行写出来。然后写出首句的平仄。

    比如七绝的平起平收式:

    然后再来补二三四句。先看第二句。一二句之间应该“对”,那么应该是:

    不能是“仄仄平平平仄仄”,因为最后一个字必须是“平”声。也不能是“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样,就出现了“平仄平”的形式。

    第三句应该“粘”,那么应该是:

    不能是“仄仄平平仄仄平”,因为第三句最后一个字必须是仄声。也不能是“仄仄平平仄仄仄”,这样,三个仄声字就在句尾了。

    第四句又应该是“对”,那么应该是:

    再举一首五言绝句为例。

    仄起仄收式:

    第二句“对”,那么应该是:

    第三句“粘”,那么应该是:

    不能是“平平仄仄仄”,这样,句尾就出现了“仄仄仄”的形式。

    第四句是“对”,那么应该是:

    不能是“仄仄平平平”,这样,句尾就出现了“平平平”的形式。

    懂了这个道理,不管有多少句,都可以很轻松地把平仄写出来了。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会发现,两句之间的“对”和“粘”并不都是简单的一对一的关系,有时会有一些变化。但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第二、四、六字的“对”和“粘”很严格,对就是对,粘就是粘。而第一、三、五字就要灵活得多,有时该对而用了粘,有时该粘却用了对。

    这就是所谓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但“一、三、五不论”,也必须遵照一定的原则。比如七言的“平起平收式”:“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五字必须是仄声,不然就成了“平平仄仄平平平”,三个平声字出现在句尾,这种句式,被称为“三平调”,是格律所不允许的。再比如七言的“仄起平收式”:“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五字必须是仄声,不然就成了“仄仄平平平仄平”,结尾三字成了“平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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