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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国运较长,政局相对稳定,这为科举考试制度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唐王朝一方面要求地方官员向朝廷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另一方面积极推行科举考试制度,逐步扩大考试科目,增加考试内容,完善考试程序,从而使科举考试制度取代了以荐举为主的选士制度,成为当时领先于世界各国的用人取士制度。

    唐太宗执政时期,实行偃武修文的文教政策,重振教育,扩建学校,兴建校舍,为国家培养后备人才,以确保科举取士的数量与质量。同时,大力推行科举考试制度,开科取士,网罗人才,以达到巩固唐王朝的目的。他规定进士读一部经史,要求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每年农历十一月初一赴尚书省,第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考试完毕。由于实行学校和科举考试并重的指导方针,这一时期学校教育制度和科举考试制度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唐高宗时期,科举考试制度日趋健全,取士名额有所扩大。上元二年(公元675年)加试贡士《老子》策。武则天要求参加明经科考试的士子都要学习《孝经》和99lib.殿,开创了科举考试中殿试的形式。她令人练武习功,以长垛〔duo舵〕、马射、马枪等为考试内容,通过武举来选拔军事人才,从而开创了武举的先例。她针对考场舞弊之风,要求在考试时,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开创了糊名考试的方法。她大开制科考试,通过制举,“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起家或拜中书舍人、员外郎、次拾遗、补缺”,“其次与出身”(《通典·选举三》)。对于出身低微的士子,这是获官、至少是取得入仕资格的一条便捷途径。在职官员也可通过制科考试迅速擢升。

    唐玄宗纠正了武则天轻学校教育重科举考试的做法,重新调整了学校教育和科举考试制度之间的关系,使二者都得到发展。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诏天下每岁贡士,减《尚书》、《论语》策,加试《老子》。开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在京都长安》)

    唐德宗贞元五年(公元789年)改革了明经科的考试内容,将以前试《尔雅》改为试《道德经》。贞元六年(公元790年)为防止考官舞弊,实行别头考试,即把考官的亲属交给吏部的考官去负责考试。以后仍有局部的小调整。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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