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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力气把一个身高接近一百八十五公分的大个子扶上四楼,而且是在他把绝大部分体重都压在我身上的情况下。

    看门人在波特曼少校凶狠的眼神中没有提出任何疑问地让我们进去了,然后战战兢兢地回到自己楼下的小屋。我咬着牙把这个金发男人放进了沙发,发现自己额头上竟然满是汗水。

    少校的脸色很难看,但还好没失去意识。虽然伤口已经用我的长围巾按住了,可濡湿的痕迹还在不断地扩大。我对他坚持不去医院的做法非常反对,而他的态度也出乎意料地强硬。

    “这点伤去医院……你在开什么玩笑。”他扯下我的围巾扔到地上,然后解开了制服的扣子,“……你会用厨房吗,伯爵大人?我需要开水……”

    我很想说“不会”,但是看着他皱着眉头缓慢地脱下制服时还是心软了:毕竟这个人在枪声响起的一瞬间保护了我,而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我没有理由拒绝……

    我笨手笨脚地把水壶放在炉子上,尝试了三次以后打燃了火。等我回到客厅时,刚好看见少校脱完了上身的衣服,正用手摸索着他看不见的伤口。殷红的血糊在整个右背上,其中那个指头大小的暗红色洞口还在流出温热的东西。

    我的喉头一阵发紧;尽管不是第一次如此近地看到血,可还是很难正视它。

    少校从衣柜里翻出纱布和干净的白衬衫,把它们撕开。“别光站在那儿。”他从腰带上拔出一把小巧的匕首,“来吧。”

    “干什么?”我的心咯噔了一下。

    “把刀子放在火上烤一烤,然后帮我把子弹掏出来!”

    “你疯了!”我大叫起来,“动手术该去医院!这样会感染的!”

    波特曼少校用轻蔑又厌恶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我好心给他的建议一钱不值:“怎么,您的胆子小到连血都不敢沾吗?”

    如果不是看在他受了伤的份儿上,我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拂袖而去。

    少校很明显没指望得到我口头上的答应,只是径直把匕首的皮套取下来。雪白的刀刃在灯光下反射着清冷的光,他抬起头,把那凶器递过来:“拜托了……”

    我似乎没有退路。

    于是我的手指如他所希望地那样接过了匕首,呼吸随之急促起来。少校把台灯拿近了一些,转过身趴在沙发上。

    我挽起袖子,洗干净手走了过去,然后掏出打火机……

    当刀尖碰到伤口时,这个男人抽搐了一下,随即稳住自己。我极力忽视那喷涌而出的热血和手指在肌肉里摸索的滑腻感,但还是无法忍受胃部的阵痛;我很想吐,可惜未能如愿,只好硬着头皮干下去。这场折磨并不单单只针对那个受伤的人,连我的衬衫上也全是汗水。

    大约几分钟后,我的指尖似乎摸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我用力钳住它,一点点地往外挪,终于把一颗枣核大小的子弹弄了出来。

    “好了!”我喘着气把那玩意儿扔到地上,然后用开水浸湿毛巾把伤口擦干净,拿起纱布死死压住,用布条一层层地把它绑在少校身上,紧紧地勒着他的皮肤。血流顿时缓了,没继续渗出来。

    我全身一下子散了劲,无力地坐倒,匕首“当”的一声掉在地上。

    少校的脸色惨白,嘴唇变得青紫,还有咬过的血痕。他漂亮的金发被冷汗浸湿了,贴在额头和脸颊旁。沙发的垫子上全是血,还有的滴在了地毯上,我的双手也红了一片,如同刚刚从案板上离开的屠夫。

    趴在那儿的伤员慢慢睁开那双冰蓝色的眼睛,用极低的声音笑了笑:“……干得不错啊,伯爵大人……”

    我很惊讶波特曼少校居然还能保持清醒,他的意志力果然比我想象的还要强韧。我看着他散乱的头发和发红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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