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伯靠在一棵树上,颤抖着,并且呕吐起来。随后他开始思索:要不要埋掉这五具尸体。
他估计,这件事要花半小时到一小时,时间长短取决于把尸体掩埋到什么程度。在这段时间里,他可能被捕。
他掂量着为埋尸而被发现的风险,与延迟发现尸体所赢得的宝贵时间之间的利弊得失。人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五个人失踪了,大约在九点左右他们就会进行搜索。假定这五个国民军是按规定的线路巡逻,那他们走的路线别人就会知道。搜索队的第一步行动是派个人沿路迅速寻找一遍。如果这些尸体停在原处,那搜索就会很快发现并发出警报。如果把尸体掩埋了,搜索队就得回去报告,然后开始全面搜索,出动警犬和警察搜遍各个角落。他们可能要花费上一整天,才能发现尸体。到那时候,费伯可能已经在伦敦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这样可以在他们知道要寻找一个杀人犯之前就离开这一带。他决定为争取这额外的时间冒一番险。
他游到运河对岸,扛着那个上岁数的上尉的尸体又游回来。他把尸体往一棵灌木丛后面随便一扔,从船舱里拉出那两具尸体,往上尉的尸体上抛去,随后又把沃森和下士的尸体堆到上面。
他在树丛中几码远的地方找到一片松土。那地方稍稍向下洼,给了他一点方便。他没有铁铲。他从船的小厨房里拿了一只长柄的深平底锅,动手挖了起来。
最上面两三英尺是断枝腐叶,挖着很容易。再往下就是泥土了,挖起来十分吃力。花了半个小时,他才又挖深了十八英尺。只能凑合了。
他把尸体一具一具地拖过来,抛进坑里,然后脱下浑身污泥、沾满血迹的衣服,盖在尸堆的上面。他用松土埋上,又盖了一层从附近的树木和灌木丛折来的枝叶。这样足以蒙混过第一次的草草搜索了。
他把土踢在沃森躺过的地方,把血迹掩盖起来。船上也有血,是那个扑上来的士兵流的。费伯找了块抹布,把甲板洗刷干净。
随后他穿上一身干净衣服,扬起帆,把船开走。
他扬足了帆,全速前进,尽量拉大他和坟墓间的距离。他一边航行,一边琢磨乘火车和偷一辆汽车各有什么利弊。要是能找到一辆可偷的汽车,速度要快得多,但检查偷车贼的行动很快就会展开,不管人们有没有把失车和国民军巡逻队失踪两件事联系起来。寻找一个火车站可能要花很长的时间,但看来更安全——只要他多加小心,就能在差不多一天的时间里不受怀疑。
他不知道该拿这艘船怎么办。理想的办法是把它击沉,但在凿的时候可能会被人发现。如果他把船停在某处港口,或者干脆泊在这河边上,警察就会很快把船和谋杀联系起来,这就会透露了自己的去向。他一时拿不定主意。
糟糕的是,他不清楚自己身在何方。他那张英国水路地图上绘出了每一座桥梁、每一个港口和每一道船闸,但是没有标出铁路线。他估计,每走上一两个小时,他可以经过六七个村庄,问题是有村庄的地方不一定就有火车站。
最后,运气一下子解决了两个问题——这河从一座铁路桥下穿过了。
他带好他的指南针、从相机中取出的底片、皮夹和锥形匕首,其余物品则和小船一起沉掉。
河两边岸上的小路都有树木遮蔽,附近又没有公路。他卷起船帆,拆到桅杆基座,把桅杆放倒在甲板上。然后他把龙骨上的鱼舱塞拔掉,拽着缆绳,跳到岸上。
小船渐渐灌满了水,在桥下漂着。费伯拉着缆绳,控制着船,让它在下沉的时候正好在桥拱的下方。后甲板先沉下去,随后是船头,最后,河水把船舱顶淹没了。水面上冒出几个气泡,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桥的阴影遮住了船的轮廓,随便看上一眼是发现不了的。费伯把缆绳抛进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