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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天确实拿着猎枪溜走了。

    他本来是想老老实实地守在那里的,但是,方洁刚一离开他的心就痒痒了。他像一只贪吃的小猴子似的围着那支枪转来转去,恨不得马上把枪抓到手里。

    他给自己编织了许多理由,但都没有很强的说服力。不管怎么说,这枪作为物证是不能随便动的。可是……可是它真的有那么重要吗?究竟是不是还不一定哪!眼下最大的嫌疑者是姓安的那家伙,他身上也有一支枪呀!昨天夜里只听到一声枪响,按理说老安那支枪嫌疑最大!

    想到这儿,他到底还是把枪抓到了手里。这时候他尚有几分警惕,双手抓着枪管儿,不敢碰枪托。许多破案片里不都是这样的吗,一般地说,指纹最有可能留在枪托上。

    他闭上一只眼睛,瞄准似地往枪管儿里看,结果自然是什么也看不见。凑近鼻子闻了闻,闻到一股很重的硝磺味。

    该死!它的确射击过,而且就在最近。

    想到这儿,他忙不迭地把枪放回了原位。

    抱着膝盖发了会儿呆,他重又把枪抓到了手里。这一次他对枪机产生了兴趣,扳了扳,还真让他给弄开了。一颗拇指粗的子弹从右侧的枪管里滑了出来。

    子弹沉甸甸的。

    重新塞进枪管儿,合上枪机。嗯,这时候只要一抠扳机……他把枪举了起来,装模作样地开始瞄准。三点成一线,瞄准了前边的一棵树……

    哟,糟糕!他忽然发觉自己握住了枪托。坏了坏了,指纹!他把枪扔进了草棵子里,心慌意乱地跳了起来。

    怎么办?这回算是惹麻烦了。而且是个不小的麻烦!还能做物证吗?八成不行了。自己刚才那阵折腾,怕是早就把指纹抹掉了!

    男孩子终于傻眼了。

    他默默地望着草丛里那支枪,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为自己开脱的理由了。唉,早知道会这样,还不如让方洁在这儿看着呢。她肯定不会乱动。

    越想越丧气,他第三次把枪抓到手里。反正也作不成物证了,索性过一回枪瘾吧!

    他再一次瞄准了前方那棵树,食指抠住了扳机。

    突然,一个了不起的念头跳进了他的脑海:对呀,干吗白白浪费子弹?何不用它去把那只兔子夺回来!

    啊哈,太棒了!这就叫将功补过吧!

    相信把枪管顶在那大胡子的腰眼上,一百只兔子他也得乖乖地交出来。

    就这样,杨天兴奋不已地离开了草丛,向着正北寻找下去。好在它还想着方洁,这才在石头上留下了那副简单明了的“作品”。

    此时此刻,他已经走到了接近古炮台的地方。一路上,他尽可能地寻找树木稠密的地方走,以免被人发现。在他的印象里,至少有三个人需要防备:老安,巴林叔叔,还有那个大胡子。

    大胡子说他是守林人,那么,他所居住的地方肯定不会太远。杨天放慢了脚步,躬着腰向前摸索着。透过树叶的缝隙,他影影绰绰看见了古炮台那突起的山崖。那里有一段残破的城墙,城墙朝海那一面就是炮台了。从这里能看见大海的一角。

    杨天隐蔽在树丛里观察了一会儿,希望找到一间童话里所描述的那种小木屋。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那个大胡子应该住在那样的地方。遗憾的是,根本没有。

    生活毕竟不是童话。

    他跳过几丛灌木,向坡下移动着。坡有些陡,走起来比较吃力,他把枪从手里转移到肩膀上,这样可以腾出双手去攀扶两侧的树干。不久,他看到了一条被踩出来的路。

    有门儿了,守林人肯定就在附近。

    他不敢走那条路,因为那样太容易被人发现了。灵巧地跳进旁边的灌木丛,侧着耳朵听了一阵,没听到什么动静。按说守林人应该有一条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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