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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冬天在美国朋友钱杰西博士(JessieChambers)建议之下读了这本小书时,我欣喜、激动的心里,充溢着“相见恨晚”的遗憾和毕竟相见的庆幸。

    自从我带着紧迫感和工作的快意搞完译文的初稿到现在写这篇小序这一年多来,我越来越意识到,我初读此书时遗憾和庆幸交集的心情,不只是为我个人,也是为全体中国人的。在一片四化、改革、振兴、崛起、腾飞的呼声中,在城市繁荣、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的景象中,也存在傲慢与麻木、自私和短视、难以忍受的拥挤和污染、对大自然的不负责任的破坏以及人口问题的困境。在这样的时候,将这本振聋发聩的书,奉献给迷惘、失望、然而却是在思考的知识界,还是颇合时宜的。

    这本书是一个医学家、生物学家关于生命、人生、社会乃至宇宙的思考。思想博大而深邃,信息庞杂而新奇,批评文明,嘲弄愚见,开阔眼界、激发思索。而其文笔又少见的优美、清新、幽默、含蓄,无愧当今科学散文中的大家手笔。无怪乎自1974年出版后,立即引起美国读书界和评论界的巨大反响和热烈欢呼,获得当年美国国家图书奖,此后十八年来由好几家出版社印了二十多版,至今畅行不衰!年过花甲的刘易斯·托马斯的名字因这一本小书而家喻户晓,有口皆碑,以至于在他接连抛出后两本书时,书商都不用再作广告,只喊声“《细胞生命的礼赞》一书作者刘易斯·托马斯的新著”就够了。

    刘易斯·托马斯博士(LewisThomas)1913年生于美国纽约,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和哈佛医学院,历任明尼苏达大学儿科研究所教授、纽约大学——贝尔维尤医疗中心病理学系和内科学系主任、耶鲁医学院病理学系主任、纽约市斯隆-凯特林癌症纪念中心(研究院)院长,并荣任美国科学院院士。

    这本书实际上是一些论文的结集。它的出版过程也许可以告诉我们,这么一本极其有趣的书,为什么其内容显得这么庞杂,其结构又显得这么松散而似乎让人不得要领。刘易斯·托马斯在他的第三本书、即他于1983年出版的《最年轻的科学》(TheYouSce)一书中高兴地讲到他写作和出版《细胞》一书的有趣经过。1970年,在一次关于炎症现象的讨论会上,主办者要德高望重的托马斯来一番开场白,给会议定个基调。不知道与会者要提出什么观点,他只好随意独抒己见。他讲得又轻松又偏颇,为的是让会议不象平常这类讨论会一样沉闷。讲话的部分内容大约就是本书中《细菌》一篇。没想到主办人将他率意为之的讲话录音整理,分发给与会者,并送了一份给《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wEnglandJournalofMedie)。杂志的编辑原是托马斯高一年级的校友。他尽管不尽同意托马斯的观点,却喜爱那篇讲话的格调,于是就约托马斯写一组风格类似的专栏文章,每月一篇,内容自便,编辑不改一字。托马斯起初抱着听命于老大哥的心情连写了六篇,便央求罢手。但此时读者和评论家已经不允许杂志和托马斯停止他们的专栏了。于是,托马斯欣然命笔。后来有一家出版社答应将这些篇什不修不补,原样付梓,托马斯欣然应允。于是,以排在前头的一篇为名的这本书于1974年问世了。

    刘易斯·托马斯对整个生物学界都作了广泛的涉猎和关注。在书的副标题里,他戏称自己是个“生物学观察员”(abiologywatcher)

    人,这种生物圈的后来者,在其科学和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对神的信仰,嘲弄了原始的神话,却编造了并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和神话。人相信自己是万物的灵长和主宰,相信自己有高于其他一切存在物的品质和权利,相信自己是、或应该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在杜撰的人与外部环境的对立中,人能控制一切,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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