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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露微笑。

    法官说:“你的辩护要局限于你写的文章。”于是法官又很快说下去:

    “我们今天论到的是共产学说,不是中国的经典。中国的经典向来有诸家不同的看法。你承认你提倡的学说是人与草木鸟兽相同,人如同鸟兽,鸟兽也如同人一样吗?你要知道这种学说会扰乱民心的。”

    立夫回答说:“庭长先生,我是站在科学的立场说话。我只是说人与兽只有在有感觉方面是相同的。不过此等感觉的性质是不属一类的。”

    “所以你承认人与兽相似。但这一点并不重要。这只表示你的思想是多么混乱,对人心引起多么大的迷惑。另外有一个对你严重的控告。那就是你在山顶上,不经过正式仪式,就把你妹妹嫁给一个苦力。是不是真有此事?”

    “是真有此事。”

    “那个苦力的名字叫什么?”

    “陈三。”

    “他什么职业?”

    “他以前在安庆当警察。现在是我家的秘书兼花园看管人。”

    “他娶了你妹妹之后还当看管人吗?”

    “是,名义上还是。”

    “法官说:这很不正常。你知道不知道你把家庭秩序和主仆之分全弄混乱了吗?这是不是和共产党的做法一样?你和共产党有关联。”

    “我相信人是平等的。孟子说,圣人亦犹人也。”

    “婚礼时谁是证人?谁是媒人?”

    “我是证人,没有媒人。”

    “这不是和共产党提倡的一样吗?”

    法官似乎很想确定共产党嫌疑的控告。

    立夫说:“我再没有什么话说。”

    法官吩咐传别的人进来过堂。陈三和环儿进来。

    “你叫什么名字?”

    “陈三。”

    “这个女人是谁?”

    “她是我妻子。”

    “孔立夫是你的大舅子吗?”

    “是。他是我妻子的哥哥。”

    “你们的结婚很不正常。孔环儿,你承认陈三是你丈夫吗?”

    “我承认。”

    “他在你哥哥家做什么?”

    “他是秘书,出纳,和花园看管人。”

    “你是你们家主人的妹妹,怎么会让你丈夫做个仆人呢?

    你嫁给一个普通的工人,你不害羞吗?”

    环儿回答说:“我不害羞。他自食其力,没有什么可羞的。”

    “你说的是共产党的话。你们结婚没有媒人。”

    “我母亲同意了。我嫁给他,只因为他是个孝子。”

    “怎么个情形?”

    “我丈夫是陈妈失踪的儿子,陈妈以前在我们花园儿里做事。陈妈不愧是良母,陈三不愧是孝子。”

    法官向陈三说:“你说你以前是个警察。告诉我你怎么后来受雇于孔家的经过。”

    陈三告诉他怎么跟母亲分开的,他母亲怎么寻找他,他怎么读到立夫写的小说而后决定到北京来寻找母亲,到了北京之时,母亲已经走了。话越往后说,越发情不自禁,法官也似乎受了感动。转向立夫说:

    “你就是写《陈妈》,那篇很有名的小说的吗?”

    立夫说:“是。为了这样的贤母孝子,请庭长开恩。”傅先生这时插了话。他说:“庭长先生,我可以不可以把我所知道的说一说?”

    “当然可以。”

    傅先生说:“这个陈三是个孝子。他不幸生于贫家。我见过他住的房子。他睡在他母亲为他做的衣裳上。他起誓决不再穿那样的蓝布。他做事很负责,为人也诚实。我曾经见他屋里自己写的对联:

    树欲静而风不止

    子欲养而亲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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