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的太阳出来了,雾气散去,沟底的七星河静静地流淌,已经能听见哗哗哗的水流声,百鸟齐鸣,风吹草高,松树在树枝上跳跃,几只寒鸦掠过河边的柳树,落在水里开始觅鱼,一只刚出窝学走路的兔子,已经攥到了易进的手里,王探长凑上去提了毛茸茸的兔耳,几乎快乐的要笑出声来。
其实他们还是两个没长大的孩子,如果没有侵略和战争,这是两双快乐的和大自然、小动物和谐相处的手,不会去拿枪杀戮。
姬顺臣看着眼前的一切,有些激动,但这种瞬间的美好是短暂的,他突然听到了从谷底远处传来的马蹄声。
“快抄家伙,有客来了!”姬顺臣爬在土坎上,端起了望远镜,拨开了眼前的杂草。易进王探长闻声撒手放了小兔子,拿起手头的武器,爬到了姬顺臣跟前。
“这么快,听上去不紧不慢好悠闲,好像只有一匹马!”王探长拉开了捷克步枪的枪栓。
“管他一个八个,想来七星河掏宝贝,先把命留下再说。”易进把准星对准了老崖下的*。
“没那么简单,骑马进谷,要出去得再往北顺七星河岸跑十公里,这是明摆着走冤枉路,绝对不是个善茬,看准了听我命令再下手,不许胡来。”姬顺臣回头交代道。
马蹄声越来越近,当骑马者出现在他们视线之内的河岸上时,几个人惊呆了。
那人的鞍前马后,紧紧地跟随着十几匹野狼,对岸一只刚要跑到七星河边喝水的野黄羊,看见了突然出现在河滩上的狼群和猎人,马上掉转身跳跃着,回头往坡上的林子里奔逃,那人取下背上的双管猎枪,单手一抬,“叭”地一声枪响,黄羊没等窜进林子,就扑到在了草地上,四腿一蹬。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就枪下毙命了。
围在马下的两只狼,迅速地涉水扑过了七星河,合力拖回了黄羊的尸体。
黄羊的尸体拖到了马下,马上的那人一摆头,十几只狼便围了上去,这是它们今天早上最新鲜可口的早餐。
此人看上去大约一米八左右,身体强壮,一身皮衣猎装,歀式时尚,质量上乘,绝非一般的猎户的装扮,竟能做到与狼共伍,和睦相处。他丝毫没有跳下马在河滩上溜溜的意思,只是很认真地凝视着对岸的老崖和树林,对脚下撕扯着争吃黄羊肉的狼群视而不见。
姬顺臣把望远镜寄给了小舅子,闭上了眼睛,这是个不可思议的客人,他是谁?独自驾驭着一群狼,只是为了来七星河鬼谷散步吗?昨晚的枪声是不是他放的?
“这世上有带着狼群的盗贼吗?不会是哪个杂技团的驯兽师吧,气势不凡呐,有耍老虎猴子狗熊的,我还真没见过玩狼的,这穷乡僻壤有什么好逛的,快看,他要走啦,我们怎么办?”王探长问脚下蹲着的姬顺臣。
“凉拌!少咋呼,别惊动这个人,他对我们和崖下的可能的那个墓穴不会构成威胁!”姬顺臣说。
“你看清他的脸了吗?除了后脑勺,我连他半个脸都没看到,遗憾呐,现在只能看见他颠簸晃荡的屁股了。”王探长举着望眼镜正看的仔细,被易进夺了过去。
“我只看清了半个面孔,这就已经足够了。”姬顺臣在心里怨恨道,除了自己脖子上挂着的完整的古玉,其它都让他欲罢不能迷惑不解,如同那块半截木牍,哪个不是给他半个希望?
“这个人是吃狼奶长大的,我爹说,吃狼奶长大的人和狼亲如一家。”易进看见,那骑马的人带着狼群,慢慢地消失在了谷底盆地的尽头。
姬顺臣没理会易进的话,他靠到土坎上,掏出了干粮和老烧酒,招呼小舅子和易进过来坐下,抓紧时间吃些东西,大白天比较安全,可以轮流睡一段时间,估计下一批客人不久就会到,要是我们有可能进洞,什么时候能坐下来再吃口馍也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