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的冲击力对徒步行走的几万老百姓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幸好大部分百姓已经过桥。如今这噩梦,就要由罗克敌等一众热血男儿来承担了。
这是一场遭遇战。遭遇战素来是勇士胜,智者败。因为遭遇战的双方根本来不及对兵力、兵种进行合理分配,也无法布署最恰当的战术,但是实力如此悬殊,勇者便一定能逆天么?
何况追兵绝非庸俗。他们是一支虎狼之兵,他们的统帅更如一柄出鞘之剑,锋芒毕露。
呼啸的风从耳边吹过,哒哒的马蹄声一阵紧似一阵。起伏的草原,不断地在耶律休哥的骑兵眼下或舒缓或起伏地改变着视角,大雨给他们的追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幸好数万人行过的痕迹不是那么容易被雨水抹平的,他们终于追上来了。
望着前方已大半过桥的宋人军民,耶律休哥屏紧呼吸,只是将手重重地向前一劈。一路冒雨疾进,又被风吹,虽是夏季,他已经彻骨生寒,脸庞冻得铁青,喉咙都已冻得僵硬,他只能夹紧马腹,前进、前进,胯下的战马虽然时常更换,此时也已喷出了粗重的呼吸,但是不管如何,他总算及时赶上来了。
他要截下这支迁徙大军,他还要……活捉那个人,那个男人,那个让罗冬儿深爱着的男人。他是草原上的骏马,他是天空中的雄鹰,文韬武略,他无一不精,他不相信这世上有人比他更优秀,更值得女子为之倾心。那个娇怯得像花儿似的罗冬儿,凭什么就对他死心踏地?
雨是冷的,他的心却炽烈起来,他的耳畔回响着与冬儿的那段对话。
“大人,求你好心放我回宋国好不好?”
“这里又有什么不好?我是契丹的大惕隐司,是皇族,虽然我们比起宋国来要贫穷,但是我保证给你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我是真的很喜欢你,本大人可还没有娶妻,我可以娶你做我的夫人。”
“大人,冬儿已经嫁过人了。”
“哈哈,那有什么关系?我们草原上的男儿却无你们中原男子的那种腐酸气。我们喜欢了一个女子,就像骑着骏马去捕捉猎物,就一定要让她变成自己的女人。至于嫁过人,有那么重要么?”
“大人,冬儿不会喜欢上你的。从我为他插上钗子那一刻起,这一生一世,我就注定了是他的人,不管他是卑微还是闻达。”
“你知不知道,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谁掳来的人就是谁的,她的主人可以任意处置她?嗯!”
“大人……我不怕死!我可以去死!”
“你……!”
耶律休哥仰起脸来,让雨水浇在自己脸上,忽地仰天发出一声咆哮。
“真的么?不管他是卑微还是闻达?我要把他捉过来,在他琵琶骨上拴上铁链,做我的一条看门狗。我倒要看看,那时候,你是愿意跟着一条狗,还是愿意要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
耶律休哥伸手一抹,雨水四溅,他已探手抓住了自己的长戟,往空中一扬。
“哗!”
如果有人这时从空中俯瞰下去,就会看到匀速前进的锥形契丹铁骑,就像是从一个锥形的套子里射出了一枝箭。随着耶律休哥挥戟的动作,所有的骑士都解开了备马的缰绳,训练有素的备马放缓了脚下,渐渐落在后阵。而骑士们已经握紧了武器,身形下意识地俯下去,鹰一般锐利的眼睛盯紧了手执大刀,大步飞奔而来的罗克敌和他身后的百余勇士。
百余勇士,人皆布衣,手执钢刀,向契丹铁骑迎面冲来。
他们在送死!
他们是一群弃子,一群自弃的战士,唯一的使命就是牺牲。
每个契丹勇士都明白,在铁骑猛冲之下,不能结枪阵自保,以这样散乱的阵形迎面冲来,根本就是送死。这些宋人根本就没有想着战胜,也没有想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