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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报道,几家报刊均同时还配发了邓世祥与陈良琴一起的亲密合影、痛哭流涕的陈良琴及正在居住的破烂平房前及伤心哭泣的小邓珂等有关图片。

    一些读者在赞扬我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敢于揭露新闻界的丑恶现象、敢于对记者的职业道德进行监督且勇于为弱女子伸张正义的同时,亦对受害的陈氏母子表示了极大的同情。

    尽管我知道,邓是一个不会轻易低头认错的人,但是我没料到,这位同行竟会对我及有关人员进行了疯狂的诬陷……

    就在《工人日报》上的文章刊登出来不久,我突然获悉:此时化名为“保罗”混入《新快报》做记者的邓世祥,公然以《羊城晚报》和《新快报》的名义,以传真和邮寄的方式,分别向中央有关部门、全国总工会领导、工人日报总编、保卫科等有关部门,发来了他亲笔编造的大量攻击我的数十张材料,诬称我“是广东警方所通缉的身负重案的在逃犯、长期假冒工人日报记者在全国各地尤其是广州诈骗钱财、骗财骗色……”他亲笔炮制的所谓材料长达30多页。

    3月15日,也就是《深圳法制报》相关文章见报的第二天,邓急忙用传真和快件提供了长达数千字、令人触目惊心的状告我的材料,并在电话中一再要求《深圳法制报》在头版刊登更正和道歉启事,否则他将会打官司!随后,邓以《羊城晚报》和《新快报》的名义,振振有词地向报社附近的广州东山区黄花岗派出所报假案诬称:“石野曾在2001年春节期间多次敲诈我12万元,如果不给,就要写假新闻搞我……”

    责任编辑刘瑜和报社领导一下子被弄得目瞪口呆!但是,经过几个电话的询问和核实,邓所罗列的罪状全部不攻自破,皆属子虚乌有。特别是这一大叠材料上,许多事实和时间漏洞百出,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大家对此也就嗤之以鼻,不再理会了。

    其实,这篇文章早已于2001年1月份的《知音—打工》杂志和2月22日的《工人日报》刊出。《深圳法制报》直到3月14日才刊出此文。我又怎么会是因为“敲诈勒索邓12万元不成”而发此稿的呢?

    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的品质就像一棵树,名声就像树的影子,影子可以随我们的意志所动,但树永远不动。我想,身正不怕影歪。我石野是个什么样的人,在新闻界早已有目共睹,不可能让这些胡编乱造和恶意诬蔑改变我的品质。

    但从此以后,邓不断地通过电话、传真、信件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数十份诬蔑我的材料给《深圳法制报》及深圳有关主管部门,同时更对有关编辑进行威胁和恐吓。此后不久,广东省委宣传部纪检部门看到我的有关报道后,指令《羊城晚报》和《新快报》开除了邓世祥。当时负责处理此事的林海华同志气愤地对人表示:像邓世祥的劣行,他以前就负责处理过,新闻事业是神圣的事业,我们绝对不会容忍道德如此败坏的人做记者。但令我无法理解的是,邓世祥后来又能堂而皇之进入《新快报》,至今还在那里做新闻记者,据广东的有关同行透露:邓世祥的日子过得很好,还在羊城开了两面三刀家超市,很有钱,我们对他这种人还能做记者感到不可思议……

    随着邓对我的诬蔑愈来愈猖狂,我决定南下。我想当面澄清事实,这样既可以减轻报社尤其是编发此文的责任编辑的压力,又可以更加深入地揭穿邓的本来面目。

    《深圳法制报》是一份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综合类法制报,更是目前国内惟一的版面最多、发行量最大的地区性法制类报纸。自1998年开始,我先后在该报的“零度新闻”上发表过《七旬“死人”还魂讨公道》、《13岁少女失身洗浴中心》、《85名消费者状告中国电信》、《假戒毒药骗了百万元》等二十多篇特稿,与该栏目的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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