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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遇到附近爱欺负人的小孩子,会给他们白眼,还有赶走恶犬等等。香织还记得有一次春佳在人群中走失,到处找了很久,终于找到她时,春佳是边哭边跑向自己的怀抱。

    没错,那个时候香织还可以教妹妹读书。现在想起来简直不可思议。因为春佳现在可是大学的法律系学生,正勤奋苦读,而且将来的目标是通过司法考试,是一位准律师呢。而香织只有高中毕业,在佛具店的经理课当一个的平凡OL。现在的香织可以教妹妹的,大概就是中小企业里,女性行政人员的处世之道。这些知识,对目标成为法律专家的妹妹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而且最近香织常常受到春佳照顾。听她发发工作上的牢骚、错过末班电车借住一晚等,受到照顾的都是香织。像这次的情况,软弱的妹妹向姐姐求助,实属罕见。这种情况也是香织隐藏在内心已久的盼望。

    “对,以前我都没办法帮她,这次无论如何一定得帮到底。再怎么说,我可是春佳的姐姐。”

    香织握紧拳头,信心满满,重新回想刚才电话中的内容。

    我刚才跟妹妹建议:“绝对不可以报警。”这样真的妥当吗?还是应该告诉她:“现在还不算迟,赶快跟警察自首,说清楚事情的状况。”

    “不,不应该这样,这样的话……”

    事实上妹妹的行为并不是单纯的杀人,应该是正当防卫——或许吧。所以,不会被定罪。可是,从她刚才说的话听来,那个女人似乎是空手。所以,春佳用小刀刺死对方,而对方手上又没有任何武器,有可能被认定行为过当,过当防卫——好像是这样讲。如果是这样,妹妹大概也难逃罪责。即使法律常识贫乏如香织,也懂这个道理。更何况,妹妹因为太害怕,逃离了现场,这对警察的自由心证来说,印象也不太好。所以,如果现在老老实实地报警,妹妹一定会被定罪,虽然可能不是重罪,可是任何罪名对妹妹都会造成伤害。

    “当上律师的这个梦想,也就不可能实现了……”

    不,当律师的梦想幻灭也就算了。事实上,妹妹被眼前的尸体给吓到后,无意识地逃去仙台,这种个性原本就不太适合当律师。对,春佳适合在平凡的家庭里当一个平凡的家庭主妇。可是,春佳这次的行为,让她连这个小小的幸福也难以实现。杀死人的年轻女性,一定会被这个社会遭以白眼。不行,还是不能把妹妹交给警察。

    香织下定决心后,对着镜中的自己,像是对着妹妹讲话一般自言自语:

    “没问题的,春佳,交给姐就对了!”

    现在首要之务,先去春佳家,亲眼确认尸体。

    香织走出厕所后,瞬间变成一个‘肚子痛的人’,顺利取得课长的早退许可。她在女生更衣间脱下制服,换上私人衣服。滚边T恤外搭短袖连帽外套,然后配上单宁短裤,这就是她的风格。这种穿着颇受公司内部年轻员工欢迎,可是长辈或长官们就不太能接受了。“至少穿得像在佛具店工作的样子嘛。”香织从来不能理解什么叫做应有的样子,难道要我穿丧服吗?

    总之,换装完毕的香织,对于同事们形式上的问候语“保重身体啊——”,回以有气无力的病人微笑。香织踏着摇摇晃晃的脚步走出公司的刹那,八月下旬的骄阳洒泻,这时,她像一头放出栅栏的野兽,猛然往前冲了出去。

    “停车!”

    香织张开双臂挡路,强迫计程车停下来,再命其驱车前往妹妹的公寓。

    公寓就位在乌贼川市车站的后面,一栋五楼的建筑盖在一块凌乱不堪的区域。

    香织在公寓前下车,观察附近的样子。四周的景象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完全没有警车或警察出没。看样子春佳家里的尸体应该还没被发现。香织稍微松了一口气,放慢脚步走向公寓。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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