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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层露台,好让黄砖之城的宾客欣赏弥林的夜景。渊凯人手握酒杯,游走在花园,于柠檬树和夜晚绽放淀放的花朵下漫步,丹妮发觉自己对上了棕人本·普棱。

    他深鞠一躬,“圣上,您如此动人。哦,您一直都是。没有渊凯人能及您一半美丽。我本想带给您一件结婚礼物,但礼物的价格对老棕人本来说太高了。”

    “我不要你的礼物。”

    “这礼物或许例外。这是宿敌的人头。”

    “是你的头吗?”她甜甜地说,“你背叛了我。”

    “恕我冒昧,您太尖刻了。”棕人本捋捋灰白相间的胡子,“我们投靠胜利者一方,仅此而已,和以前一样。况且并非我自己想这么干,再这样下去我的手下不答应。”

    “你的意思是他们背叛了我,这样喽?可为什么?我究竟哪里亏待了次子团?我没兑现佣金吗?”

    “不,”棕人本说,“不光是钱,全知全能的圣主。很久很久以前,我初阵时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次战后的清晨,我在死尸中跋涉,按佣兵的方式,搜寻剩下的那点战利品。我找到一具尸体,斧手剁掉了他整条胳膊,他浑身爬满苍蝇,结满干血,或许因此没人碰他。但他的镶钉夹克看来是好皮革,我觉得自己能穿。于是我赶走苍蝇,剥下衣服。那脏东西重得超出常理,原来在里衬下,他缝了一笔钱。是黄金,圣上,黄灿灿的十足真金,足够任何人下半辈子像领主老爷一样生活。但那对他有何用呢?他腰缠万贯,却断了一条该死的胳膊,躺在血泊和泥巴中死去。这是教训。银子是甜心,金子是娘,但你要是为它们送了命,它们还比不上你等死时拉的一坨屎。我告诉过您,有年长的佣兵,有胆大的佣兵,但没有既年长,又胆大的佣兵。我的孩儿们不想死,就这么简单,当我告诉他们你没法放龙出来对付渊凯人时,事情……”

    你认定我是失败者,丹妮心想,我怎能怪你呢?“我懂了。”她应该结束谈话,但她实在好奇,“你说有足够任何人下半辈子像领主老爷一样生活的黄金,你把这笔钱花哪儿去了?”

    棕人本笑道:“我那时还是个蠢小子。我把这事告诉了一个自己当朋友的人,他报告了军士,于是我的手足兄弟们帮我卸下负担。军士说我太年轻,只会把钱浪费在妓女上头,好歹他让我留下那件夹克。”他啐了一口,“永远、绝对不可相信佣兵,好夫人。”

    “我已得到教训了。有朝一日,我定会答谢你给我上的这一课。”

    棕人本眼角的皱纹卷起。“还是算了吧,我知道您想怎么答谢。”他再次鞠躬后离开。

    丹妮转身俯视城市。城墙之外,渊凯人的黄帐篷密密麻麻排列在海边,由奴隶挖的壕沟保护。两个按无垢者的方式训练和装备的新吉斯铁军团在河北岸驻扎,另两个吉斯卡利军团在东面扎营,堵住了通向凯塞山口的路。自由佣兵团的马匹和营火则在南边。白天,袅袅炊烟如破烂的灰色缎带高悬天际;夜晚,篝火遥遥相望。海湾旁是最令人深恶痛绝的东西——开在她门口的奴隶市场。现在太阳落下,看不见,但她知道市场就在那里。这让她更愤怒。

    “巴利斯坦爵士?”她轻声说。

    白袍骑士立刻现身。“陛下。”

    “你听到多少?”

    “足够多。他说得没错,绝对不可相信佣兵。”

    或是女王,丹妮心想。“次子团中可有哪位能被怂恿来……除去……棕人本?”

    “就像达里奥·纳哈里斯除去暴鸦团其他团长那样?”老骑士有些尴尬遞尬,“或许有这样的人。我不清楚,陛下。”

    不,她心想,你只是太诚实,荣誉感太强。“没有的话,渊凯还雇了另外三个佣兵团。”

    “都是些流氓无赖,从战争中活下来的人渣,”巴利斯坦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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