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破晓的晨光,国王的军队离开深林堡,犹如一条爬出巢穴的钢铁长蛇,从原木栅栏后蜿蜒而出。
南方骑士披上锁甲板甲,甲上布满战斗留下的坑洼和凹痕,但迎着朝阳依然闪闪发光。冬日森林里,反复漂染、缝补的褪色旗帜和外套交织成五颜六色的溪流——天蓝和橙色,红色与绿色,紫色、蓝色还有金黄色,与光秃秃的褐色树干、灰绿色松树、哨兵树以及散乱的脏雪形成鲜明对比。
骑士们各有侍从、仆人和亲兵。随后是武器师傅、厨子和马夫,然后是整队整队长矛兵、斧手和弓箭手,其中既有身经百战、两鬓斑白的老兵,也有初上战场、仍显稚嫩的新手。山地氏族民走在南方人前面,他们的首领和氏族勇士骑着毛发蓬乱的矮种马,体毛浓密的战士们穿着毛皮、熟皮革和老旧锁甲,跟着一路小跑。有些人把脸涂得棕绿相间,身上还绑了许多树枝,作为伪装。
主队后方是辎重队:骡子、马、公牛,一长串货车和推车载着食物、草料、帐篷及其他补给。最后是后卫——大批穿板甲锁甲的骑士,另有一大队骑兵呈扇形悄然展开,以防敌人从后偷袭。
阿莎·葛雷乔伊被囚禁在辎重队里一辆装有两个铁箍大轮子的封闭行李车中,手脚都戴上镣铐,由鼾声震天的“母熊”日夜看守。史坦尼斯国王陛下不给战利品任何可趁之机。他打算把她带到临冬城,戴上镣铐向北方诸侯展示:海怪之女被他打败俘虏了,这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喇叭声指引队伍行进,如林的长矛尖在旭日映照下闪闪发亮,草叶边缘的晨露折射着阳光。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的森林,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十五天。”骑士们互相转告。
“劳勃十天能到。”阿莎听见费尔大人吹嘘。他爷爷在盛夏厅死于劳勃之手,不知为何仇人在孙子眼中反倒成了神。“劳勃半月前就进临冬城了,他会站在城垛边对波顿嗤之以鼻。”
“最好别在史坦尼斯面前提这个。”朱斯丁·马赛劝他,“不然他也会要我们日夜兼程。”
国王始终活在兄长的阴影下,阿莎心想。
她的一边脚踝只要放上重心就会剧痛,肯定是哪里骨折了。脚踝在深林堡就消了肿,但还痛,如果只是扭伤,现在早该痊愈。此外,她每动弹一下,铁镣就哗哗作响。镣铐不仅磨破了她的手脚,也磨损着她的骄傲。这是屈服的代价。
“弯弯膝盖死不了人,”父亲教导她,“屈膝尚能提刀再起,宁折不弯蹬腿挺尸。”巴隆·葛雷乔伊第一次叛乱失败后,亲身证明了这条真理。他先向雄鹿和冰原狼屈膝,却在劳勃·拜拉席恩和艾德·史塔克死后卷土重来。
所以这次在深林堡,海怪之女被绑着、一瘸一拐地跪在国王面前时(所幸未被强奸),也如法炮制。“我投降,陛下,我任您处置。只求您饶恕我的手下。”科尔、特里斯及其他在狼林活下来的人是她当时关心的。只有九个。九个残兵败将,伤得最重的科洛姆自嘲道。
史坦尼斯饶了他们的性命,然而阿莎觉得国王心中并无真正的慈悲。毫无疑问,他很果断,也不缺乏勇气,只是人们说他……算了,就算他遵循律法到毫无变通余地的严苛地步,铁群岛长大的阿莎·葛雷乔伊也能忍受。可她不喜欢这个国王,那双深邃的蓝眼总闪烁着猜忌,冰冷的怒火一触即发。他毫不在意她的性命,只把她当人质和战利品,用于向北境展示他击溃铁民的战绩。
他也很蠢。若她对北方佬的了解没错,制服女人不会让他们敬畏,用她做人质更是一文不值。现下她叔叔鸦眼统治着铁群岛,而他不关心她死活。或许攸伦指给她的偏瘫丈夫会觉得这是个损失,但艾里·艾枚克没那么多钱来赎她。
她没法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解释这些,她身为女人这件事似乎已己足以令他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