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可能少给他支持,但我或多或少必须派遣部队,以免招惹临冬城的怒火。这些人就是我的耳目,我的消息十分灵通。我知道你是谁,知道你是什么德行。现在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何热爱史塔克家?”
“我……”席恩用一只戴手套的手扶住花岗石柱,“……我曾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但你的愿望没能实现。大人,我们的共通点比你以为的要多得多。走吧。”
前方不远处,三座石棺并肩排列。他们就在这里停下。“瑞卡德公爵。”达斯丁伯爵夫人看着中间那个形体,若有所思地说。这座雕像高高在上,有张严峻的长脸,脸上蓄了胡子。他像其他雕像一样有石眼睛,只是目光特别悲伤。“他的剑也没了。”
确实如此。“看来有人下墓窖偷剑。布兰登的剑也被偷走。”
“布兰登会恨死那小偷的。”她摘下手套,去碰石像的膝盖,苍白的肌肤与暗淡的石头接触。“他最爱他的剑,经常打磨。‘等我把它磨锋利,说不定哪天可以为女人的下身剃毛哟,’他老这么讲,而且他喜欢使剑。‘染血的剑才是美丽的剑。’他有一回跟我说。”
“您认识他。”席恩道。
烛光映照在她眼中,好似两团火。“布兰登是荒冢屯达斯丁老伯爵的养子——我后来嫁给了老伯爵的儿子——但他把时间都花在去溪流地骑马上。他太热衷骑马了,他的小妹也有样学样。那两位简直是对半人马。我父亲大人很乐意招待临冬城的继承人,为着莱斯威尔家族将来的权势,他愿把我的贞操献给任何一位路过的史塔克。其实他根本不用急,布兰登想要什么自己会取,决不客气。我现今是个老妇人,多年寡居让我的激情随之而去,但我依然记得他夺去我贞洁那天晚上,我的血流在他的命根子上。我相信布兰登也很欣赏那一幕。染血的剑才是美丽的剑,是啊,那很痛,但也很甜美。
“不过,当布兰登与凯特琳·徒利的婚约传来……那种痛苦就一点也不甜美了。我跟你保证,他没想过要她。他亲口对我说过,就在我俩的最后一夜……但瑞卡德·史塔克也要为将来的权势打算,他的野心在南方,所以不愿让自己的继承人迎娶自家封臣的女儿。我父亲退而求其次,指望把我许配给布兰登的弟弟艾德,结果凯特琳·徒利把他也夺走了。我只能跟年轻的达斯丁伯爵成亲,直到奈德·史塔克让我们分离。”
“劳勃叛乱……”
“劳勃叛乱,奈德·史塔克返回北境召集封臣时,我和达斯丁伯爵结婚尚不满半年。我恳求丈夫别去,让亲戚代他去,他有个使斧著称的叔叔,还有个参加过九铜板王之战的叔祖。但他是个骄傲的男人,非要亲率荒冢屯的部队不可,不愿让任何人代替自己履行义务。出发那天,我送给他一匹马,一匹有火红鬓毛鬟毛的红色骏马,那是我父亲大人的马群里最好的马。我夫君指天发誓,等战争结束,会骑着它回家。”
“奈德·史塔克在返回临冬城途中把那匹马还给了我。他说我夫君死得很壮烈,现在长眠于多恩边疆的赤红山脊下。他却把自己妹妹的尸骨带了回来,现在她就睡在这里……但我跟你保证,艾德公爵决不可能与他妹妹睡在一起。我要拿他去喂狗。”
席恩糊涂了。“拿他……他的骨头……?”
她嘴唇扭曲。一个丑陋的微笑,让他想起了拉姆斯。“凯特琳·徒利在红色婚礼前就派人送艾德公爵的尸骨北归,但你那铁民叔叔占领了卡林湾,队伍过不来。我一直监视着这事,他的尸骨过得了颈泽,但休想通过荒冢屯。”他朝艾德·史塔克的雕像瞥了最后一眼。“我们的事办完了。”
爬出墓窖,暴风雪仍在肆虐。达斯丁伯爵夫人回来的路上一言不发,但等走到首堡废墟的阴影下,她被寒风刺得抖了个激灵,随即发话:“我在下面讲的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