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
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正好十八岁,和十四岁的自己比起来,我得到许多的同时也失去了许多。所以我写了这样的两个女孩,其实蓓洁也好萌子也好,都是我。
后来这篇小说得了很多奖,曾经有一个现在已经得过很多很多大奖的作家朋友对我说过一句话:饶雪漫,这篇小说影响了我一生的写作。
那时候我们都青春年少,现在我们都过而立。
还好有文字作证,证明我们依然年轻。
萌子和我的第一次见面是因为她耍了个不大不小的阴谋,而一向聪明的我则很不合逻辑地落人了她的阴谋之中。
事情很简单。
那一回她写了封倾盆大雨似的长信向我陈述了她再也不愿生存于这个世界的种种原因。信的末尾颇有技巧地加上这么一句话: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够在死以前见你一面。
我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念高二。和别人有那么一点点不同的是我比较喜欢写小说。十四岁的我写了我的第一篇小说《正值青春》并拿了一个奖,从此后写作便成了我寄托梦想和调剂寂寞的最佳方法。
但自从我的名字被冠上了“少年作家”这一称号以后,我就开始觉得厌倦,没劲透了。在我的心目中,作家都有一个宽宽的智慧的额头,清澈的眼睛里蕴藏着历尽沧桑的睿智,我深知自己没有这些,我害怕别人这么叫我,像做了贼似的心慌。
萌子的信撇开了这些来写,只是诉说着她自己的故事,感情处理得恰到好处而又合情合理。只是在信未写到: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够在死以前见你一面。
我毫不怀疑地如期赴约。
老远我就靠自己敏锐的直觉认出了萌子。很高的女孩,大摆的花裙上彩蝶乱舞,眼睛弯弯的,一脸十四岁少女特有的狡黠与娇媚的神态。
打死我我也不信这样的女孩会自杀。
见了我她自那边飞奔过来,捉住我的手臂亲热而夸张地乱叫:“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哇!我真不敢相信真不敢相信………”
我明白自己被骗了,无好气地说:“我又不是时下令你们晕头转向的大明星,犯不着如此费尽心机。”
“一点幽默感也没有,不像你的小说。”她似模似样地批评我,见我不作声瞪着她,随即又放开我的手,垂下头去委屈他说:“人家喜欢你写的小说嘛,可我的同学们说写给你的信你从来都不回的。”
“怎么说你骗人也不对,以后别这样了。”萌子鲜明而生动,极像以前的我,我在刹那问喜欢上她,不由自主地充当起姐姐的角色。
“知道知道。”她不停地点头,像个做了错事诚心悔改的小男孩。片刻她又重新活跃起来,急急促促地问我:“黎姐姐,快告诉我十四岁到十八岁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像你小说中一样美一样好?”
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只是主动地去握她的手。慢慢地说:“这恐怕得由你自己去体会。”萌子的手干爽而柔嫩,一握就知道是双被宠坏了的手。
她很不满意我的答复,扁了扁嘴但立刻又咯咯地笑起来。我问她笑什么,她把手往我头上一比说:“你没发现吗?我比你高出许多。”说完了又是笑,青春无邪得要命。
那夭我和萌子聊了很久,她是一个多话的女孩可是丝毫不让人觉得乏味。话题也很新鲜诸如她的语文老师戴的是假发一点也不好看邻居阿三养狗发了大财不拿正眼看人等等。后来又执意要送我到我家楼下,我跑到阳台上去跟她说再见,她眯缝起眼睛对我挥手,年轻的面孔和美丽的花裙在金色夕阳的沐浴中楚楚动人。
于是我和萌子成为朋友,一个高二,一个初二。她在我的身上找寻十八岁应有的光华和骄做,我从她的身上回味十四岁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