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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也是在我开始法医生涯没多久的时候。

    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随后的职业生涯中类似的情况虽然很多,但是双方的冲突从来没有到那么大的规模,给我的压力也从来不会像那次那么大……

    故事发生在一个小山村,一个非常偏远的地方。

    我曾经来过这个地方,是因为一起兄弟俩突然同时暴死的案件。

    对于一个山区家庭仅有的两个壮劳力突然死亡那意味着什么呢?那和天塌下来没什么两样,白发苍苍的老母亲报了案。

    关于那起案件我们很快就分析清楚了原因:两个死者接触在一起死在一块稻田里,旁边有山民为了防止野猪侵扰私设的电网。

    尸体上有典型的电流斑,那是强大电流击穿皮肤造成的特有改变:中央是一个烧黑了变硬的电流出入口,四周的皮肤像火山口一样隆起。

    放在显微镜底下就更明显了,电流的出入口往往有电极融化的金属屑,一般是绿色的铜,这能帮我们判断电极金属成分;原来杂乱的鳞状上皮细胞会像被梳子梳过一样,变得整整齐齐,细细长长;而下面的蛋白质会凝固起来,失去原有的结构。

    看到这些我们断定,兄弟俩一人触电,另一人立即前去试图拉开,结果却是两人惨死在一起。

    这是犯罪分子再狡猾也无法模拟的。

    但是我只能对兄弟俩因为用电常识的缺乏叹一口气,因为这种情况用手去把已经触电的人拉开无异于自杀,事实上也很难拉开,哪怕自己是不怕电的——这个时候电流造成的肌肉痉挛让死者离不开电极,而这种痉挛的力量远远大于一般的肌肉收缩。

    正确的做法是应该断电或者用木棍拨开;后续的工作要是懂得一点心肺复苏的急救技巧,被电击的人生存机率会大得多,摸摸他没有脉搏了,在他胸前心脏的部位打上一拳也会很有好处。

    当时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仅仅是兄弟俩用电常识的缺乏,更深刻的是小山村的贫穷。

    很多人还住着土坯屋,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坦率地说很多家庭全部的财产比不上我们固定证据用的尼康f-100相机。

    我还想饶舌两句,在我们国家私设电网致人死亡判得很重,甚至极有可能重于你故意把别人打成重伤甚至死亡。

    这可能有点难以理解,但是我们国家对这种情况第一认为是一种故意,虽然不是故意杀死某一个人,但是电可以电死人小孩都知道,因此是一种放任自流的故意,放任这种可能发生(放一块“有电危险”的牌子帮助不会太大);第二虽然不是故意去杀某一个人,但是危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而不止一个人,因此这种情况有个很吓人的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什么纵火、投毒、决堤是一类罪名。

    这一次命运又把我拉回了这个小山村。

    一大早我还在迷迷糊糊的睡梦中就接到电话要紧急出动(我的手机永远二十四小时开机)。

    然后我又迷迷糊糊地在盘山公路上盘旋着,一下车,我几乎惊呆了:警车把我们拉到了镇政府。

    镇政府在一个山谷,现在是一片狼藉:一楼的玻璃没有一块是完整的,办公用品一地都是,许多柜子被砸坏,一具老人的尸体正摆在镇长办公室的办公桌上!这还不是让我最吃惊的。

    让我最吃惊的是,山谷两边的山头上站满了拿着锄头、洋镐的山民,少说也有几千人,加上看热闹的肯定过万。

    现场虽然是把县里可以调用的警力都调过来了,但那几十人好像胡椒面一样撒在人群里看不见什么影子,何况他们还要注意自身安全,十几个人扎成一堆,让人几乎觉不出有什么警察;而这个时候,两位显然是带头的老族长走过来,对我们当头就拜,喊着:“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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