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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有一星期了吧。”

    他是一个民政事务专员。英属北婆罗洲总督给我写了一封认识他的介绍信。我就给他去信说,我打算在他那里待一个星期。我说打算住宿在政府开办的招待所内。当我乘船到达那里的时候,他到船上来接我,请我在这段时间里和他住在一起。我不同意他的安排。我无法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一起待一个星期,我也不想让他为我破费。此外,我想自己一个人住招待所会更自由一些。但他不听我的解释。

    “我的住处有很多房间,”他说道,“而且招待所的条件很糟糕。此外,我已经整整六个月没有跟一个白种人说话了,我周围那帮人让我烦透了。”

    当我跟莫顿乘坐汽艇上岸,回到他住的平房后,他请我喝了一杯。面对我这个客人,他有些手足无措。他突然感到有些窘迫,说话的语气也不自然了。我只能尽量营造出一种轻松的气氛,使他放松下来(但这是他自己的家,原本不该由我来这样做)。我问他有没有新唱片,他打开留声机,拉格泰姆的曲调响了起来,他这才恢复了自信。

    他住所的客厅就设在大阳台上,从这里可以俯瞰蜿蜒而过的河流。客厅内的家具陈设非常呆板,与房主经常变换工作地点的政府官员的身份相衬。墙上挂着一些装饰品,包括当地人戴的各种帽子,还有各种动物的角、吹管和长矛;书架上则搁着侦探小说和旧杂志。客厅内还有一架立式小钢琴,琴键已经有些发黄了。客厅内虽说非常凌乱,但待着还算舒服。

    不幸的是,我忘了他当时是什么模样了。他很年轻,我后来了解到他当时只有二十八岁。他有点儿像个大男孩,笑起来很迷人。我同他在一起待了一个星期,感觉很愉快。我俩一起到大河的上游和下游,一起去爬山。一天,我俩还同几个种植园主一起吃了午饭。这些种植园主居住在离这里两英里远的地方。每天晚上我们还去俱乐部玩。这家俱乐部仅有的会员是当地一家鞣酸加工厂的经理和他的助手。但他们之间关系密切,很少与外人往来。只是在莫顿提出抗议,说“我带了客人来,你们不能让我没面子”的情况下,他们才同意与我俩打一局桥牌,但气氛并不友好。我俩从俱乐部回到住处吃晚饭,听听音乐,之后就上床睡觉了。莫顿很少待在办公室办公。你会以为他的生活一定很沉闷,但他却是一天到晚精力充沛、情绪高昂。他是第一次出任这类职务,很高兴自己能够独立完成一项工作。他唯一感到焦虑的是在他督建的这条公路完工前,自己就会被调到其他地方去。他是发自内心地喜爱这项工作。是他提议修建这条公路,然后哄着当局拿出钱来由他负责督建这条公路的。他亲自勘察、测绘,独自解决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每天早上去办公室之前,他都要开着那辆快要散架的旧福特车到施工现场转转,查看前一天的施工进度。他心中只有这一件事,甚至晚上梦见的都是这条路。他预测这条公路能在一年内完工,在完工之前他不想被调离。就是画家或雕刻家创作一件艺术作品也比不上他现在这么高的热情。我想,正是他的这股热情使我喜欢上了他。我喜欢他对工作充满热情,喜欢他的诚恳朴实。他为完成这项工作达到了忘我的地步,对自己孤独的生活,对自己是否能得到提拔,甚至对回国的事都无动于衷了。我忘了这段公路有多长,大概有十五到二十英里吧;我也忘了修这条公路的目的是什么,我想莫顿也不大关心修这条公路的目的。他就像一个艺术家完成一件艺术作品一样在专心致志地工作着,他是抱着征服大自然的目的去完成这项工作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学到了知识。他要与热带雨林打交道,倾盆暴雨会将几个星期的施工顷刻冲毁,道路测量时也会出现种种问题。他要负责招募和组织施工队,而且还要面对资金短缺的难题。他靠想象力支撑着自己。他的工作就如同一部宏大的史诗,工作中的酸甜苦辣犹如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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