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冒昧地打扰本书的读者片刻,想要做一点儿小小的解释。由于防止诽谤法律的滥用,现今此类官司急剧增加。譬如,某位律师先生名叫史密斯,但一本小说中也出现了一个叫作史密斯律师的人物,他便会威胁要起诉这本书的作者犯了诽谤罪。因此,小说的作者们都要在故事的序言中郑重声明,本书中的人物纯属虚构。我当然也不能例外,也要诚挚地发表这样的声明,本书中的所有人物都与现实生活无关,各位请勿对号入座。但有一种例外情况,因此我认为自己有责任先予解释。在这一点上我可能有点儿过于敏感。但这也是事出有因。在以往的某些作品中,我可能将某些人物描写得过于详尽,因而人们很容易联想起生活中的某人。我因而受到了品位不高的指责。这让我感到十分不安。由于我已经习惯了劈头盖脑的板砖,因此这种不安并非为我自己,而主要是为文学批评界。我们作者当然希望能绅士一些,但经常难以做到。我们只能想,没有哪个作者能够在自己的作品中完全免俗,只能用这个办法来安慰自己。其实生活本身就是粗俗的。我非常熟悉新闻记者的工作。这个行业的人说话就可以相对自由一些,而且他们喜欢用些淫词秽语,但他们却要求文学保持纯洁。当然,我对文学应该保持纯洁并无疑问,但我担心如果文学一旦过于纯洁,批评家与作家就难以找到契合点了。作家就会成为只能写赞美诗的人,而批评家们恐怕就得失业。
我认识一些作家朋友,他们宣称自己作品中的人物与他们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而我也就毫不踌躇地接受了他们的这个断言。但我始终搞不懂的是,他们怎么不将自己作品中的人物描写成泥塑或木雕之人呢?可以确定无疑地说,许多优秀作家在他们的作品中刻画出来的人物都有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熟人的影子。任何一个读过亨利·贝尔
将一部小说中的人物与实际生活中的某人描写得过于相像,这是一件再危险不过的事情了。这样的人物与书中故事的情节很难相符。而奇怪的是,这样的人物反而比书中的任何一个其他人物都显得虚假。他无法使读者感到信服。也正因为如此,尽管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位强大而杰出的人物,他后来成了诺思克利夫爵士名,而且对他这个人物进行了相当的贬损。如果不这样的话,我这样一部短篇小说可容纳不下现实生活中的这样一个人物。我否认莫蒂默·埃利斯这个人物是爵士的照片,但我得老老实实地坦白,这个人物确实是爵士的一幅肖像。但既然是肖像,一个高明的画家有时就能让画中的人物出现变形。这样做既是为了取悦于被画者本人,也是为了激怒那些对艺术一窍不通的人们。一个作家如果偶尔写作手法上出现了过分之处,他应该能够得到谅解。作家毕竟也是一个凡人,因此,只要他承认自己的作品中存在瑕疵,那么他时不时地沉醉于小小的自娱自乐之中,也不会有太大的害处。
莫蒂默·埃利斯现在已经遁入了另一个星球。他在那里既不用去想怎样勾引女人结婚,也不用为离婚之事而烦恼。而我怎么描述他,他也感受不到了。尽管他没有留下一儿半女来悼念他,但他毕竟也结了这么多次婚,肯定还是有许多姻亲的。而我也不想在小说中伤害他们的感情。而且他待人和蔼可亲,曾两度生活于怀特岛上,在那里肯定也会有很多朋友的。他们在那里参加手工劳动,大嚼乔治五世时期的面包。如果我在书中对他们说了尚有得罪的话,在此,我对他们真心地表示歉意。而我为自己找到的辩解是,莫蒂默·埃利斯只是个小说中的幽默人物而已。如果有人硬要对号入座,为这样一个人物打抱不平的话,他们怎么发泄都不会有人阻拦的。但我在小说中称之为莫蒂默·埃利斯的这样一个人物也需要有人来为他写编年史。也许有人会说,他这样一个重要的大人物还轮不到我这样一个小人物来描写。但不要忘了,不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