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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的血以外,还有一滴溅在洗手间的门内侧,而且那一滴血也不是姐姐留下的……”

    “那么就是说,假如我当天没有碰破皮,那一滴血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很可能就是凶手的血?”

    “但愿是这样,那么我们就有证据了。”

    “昨天你有没有问,尔东是否真是自杀?”张晴天很想证实一下尔东的死。

    “实习警察说,局里就是这么认为的,尔东是自残而死,手臂上的痕迹确实是他一刀一刀自己用蛮力划出来的。”

    “假如那一滴血与陆纯初的血型相符合,不是可以证明陆纯初进入过1528房间吗?”张晴天思索着,“那你有没有问那实习警察,那一滴血的血型是什么?”

    “我问了,但他不说。”

    “他不是看上你了,怎么还好意思保密呢?”

    “也许局里有规定,不过我更觉得他这样的实习人员,不可能得知这种内部的消息,他是真的不知道,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他答应我,会帮我打听出来的。”

    “警察局混进了这种好色之徒,我真为市民担心。”张晴天哼了一声,“要是警察都像他这个样子,那就别打算破案了,我看他也只能实习了,像这种见色起义的小男人,绝对不是当警察的材料。”

    “他其实人不错,也很热心,你别这么说人家好不好?”

    张晴天站起身,气呼呼地走出食堂。

    孤零零的站牌下只站着张晴天一个人,他打着一把伞,很绿很绿的颜色,但天空并没有下雨,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打伞,也许打这把绿伞的目的是遮挡和保护自己。

    似乎过了很久,一辆很破旧的电车咯吱吱地停下来,车厢像是木头板子钉起来的,玻璃里面黑乎乎的,好几块都碎了,车门上挂着一块小铁牌子,上面用白漆写着514路。

    已经等了很长一段时间,这应该是最后一班车了,没办法,张晴天踩着木头做的台阶上了这辆末班车。

    514路电车是他有生以来坐过的最破旧的电车了,车顶已经裂了缝,在缝隙里能看见黑沉沉的天空和电滚打在电线上的火花。

    车厢除他之外只有一个司机,窗外除了树就是树,太过沉闷,为了打发时间,他抬起头盯着时而闪烁的电火花。

    这时,车子突然急刹车,张晴天还以为撞到了人,他从座位里站起来望向窗外,太黑了,当他转过头看向司机的方向时,前一排的坐椅里居然多出一个人!

    他是怎么上来的?张晴天丝毫没有发觉。

    车子再次开动了,张晴天回头看了看,心想,那个人也许是从后门上的车。

    车厢内多出一个人,他把注意力从车顶的火花移到了那男人身上,那个人的头发灰白,但肩膀很宽,腰也挺得很直,假如没有白头发,从背后看至多不会超过四十岁。

    车子咣当一下又到站了,张晴天回头看了看,后门没有上来人,他转过头,前面的男人居然换了位置,坐到了过道的另一边,这是为什么?

    张晴天提着雨伞站起来,朝前走了一步,坐在那个人的前一排,因为隔着过道,这样便于回头观看。那人戴着一副黑色口罩,垂着脑袋在打瞌睡,身上的衣服像是深色中山装,但胸前却印着一串白色数字,张晴天看了好半天才辨识出上面写着的内容——8251。

    这四个数字不是一般的熟悉,但张晴天一时又想不起来,数字为什么要印在衣服上呢?是工作单位的编号还是监狱的囚衣?

    司机开车的技术差得要死,车子又是一个急刹车,那个男人毫无准备,头一下子就重重地撞在前排椅背上,他好似依旧没有被惊醒,额头贴在那里,不动了。

    “终点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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