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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去找一个十分好的脑科医生,而不应该常崇拜一根柱子。”

    “那不是柱子,”霍景伟急忙分辩:“那是‘丛林之神’,是神!”

    我感到他的话十分滑稽,我已看到过那“丛林之神”,那分明只是一根柱子!

    但是我却不去和他争辩,我只是又道:“那也一样没有用,你应该知道,你是不是能够使你的预知能力丧失的,因为你现在有预知能力!”

    霍景伟抬起头来:“是的,我知道。”

    “你知道甚么?”

    霍景伟的话说得十分慢,几乎是讲一个字,便停上一停:“我知道我不能,我将会在有预知能力的情形下死去,我不妨明白地告诉你,我的死法是……我实在忍不住那乏味的日子,我会将我自己的生命,像一张旧报纸那样,毫不吝啬地抛去!”

    我大吃一惊:“你会自杀?”

    霍景伟反倒被我的神态,逗得笑了起来:“那有甚么大惊小怪的?抛掉一份新报纸,才是值得奇怪的事,但是我的生命,却是一份旧报纸!”

    “就算旧报纸,也有重读价值的。”

    “但是我已读过千百遍了,我实在觉得太乏味了,真是大乏味了!”我没有再说甚么,他也不说甚么。

    一片沉寂,我甚至可以听到我和他两个人的呼吸声,然后,在足足五分钟之后,我才道:“你明知会那样,又何必再崇拜‘丛林之神’?”

    “那是我希望奇迹出现,虽然我明知那是绝无可能,我要在绝望中挣扎,当我挣扎到难以再挣扎下去时,我就会──”

    我打断了他的话头:“你且说说探险的故事。”

    “说我遇到‘丛林之神’的经过?”

    “是的。”

    “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了,故事的开始,是我们几个人,想到南美洲去行猎,寻求生活上的一些刺激,我说的那几个人,是我的好朋友。”

    “他们现在在哪里?”

    “他们很好,也不知道我发生了意外,因为他们一到了南美,立时被南美女郎的热情熔化了,他们在巴西的几个大城市中,有数不清的艳遇,但是却一点奇遇也没有,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到丛林去。”

    “你一个人去了?”

    “是,我雇了三个第一流的向导,和九个脚夫,连我一共是十三个人。”霍景伟苦笑了一下,“十三真是个不祥的数字。”

    我没有说甚么,霍景伟道:“我们十三个人深入丛林,从偌兰市出发,溯着亚拉瓜河向上走,第三天,我们便已到了不见天日的丛林中,第五天,一个向导死在毒蜥蝪之下,三个脚夫逃走,第七天,我打中了一头黑豹,但是另两个脚夫却被毒蛇咬死,另一个脚夫被食人树缠住,拉出来时,已奄奄一息,不及急救就死了。”

    霍景伟在讲那段经历时,他的口气,十分平淡,叙述也十分简单。

    但是我却已听得心惊肉跳了!

    我吸了一口气:“吃人树?”

    “是的,吃人树!”

    “就像我们平时在蛮荒探险电影中看到的那样?”

    “当然不是,是一种高大的树,在树枝上,有许多藤一样的长须倒垂下来,那种长须,一碰到有生物经过,便会收缩,将生物吊了起来,在吃人树上,全是白骨。那种长须在掳获了食物之后,就会分泌出一种剧毒、腐蚀性的毒汁来,那土人死得十分惨。”

    我吸了一口气:“那地方……实在是魔域!”

    “你说得对,真正是魔域,人置身其中,就像是在一个永远没有完的噩梦之中一样,吃人树虽然可怕,但是比起以后两天,又有两个土人,死在食肉青蝇之下来,那可差得实在太远了。”

    我的声音,听来和呻吟声已差不多:“食肉青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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