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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照片,用神秘的语气道。

    “相信。”

    我认真的点头。相信是一回事,但能不能得到却是另一回事,我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好的运气。

    “我也相信。”

    向丹彤笑得很傻,“我很羡慕桑迪和达斯汀的真爱,那是我的目标。”

    “桑迪和达斯汀?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外国朋友。”

    曼晓旋被这番话弄得摸不着头脑。

    我皱了皱眉,“这两个名字我似乎在哪里听说过。”

    “你认识?”

    她有些惊讶。

    “不认识。前段时间新闻里似乎有报导过他俩的事迹,总之剧情和经过听狗血的。”

    我想了想,笼统的讲述道:“桑迪和达斯汀两人本是孤儿院出身,自小感情就很好,青梅竹马,私定终身。但是临近大学毕业的时候,桑迪的亲生父母终于找到了女儿,没想到她的父母竟然是亿万富翁。

    “看着穷酸小子达斯汀,桑迪的父母肯定不愿意。阻拦之下,两人的感情更加坚固了,二老这才妥协。

    “本来达斯汀和桑迪的案情理应如此顺理成章,可惜事与愿违,达斯汀在结婚不久后,在一次身体检查中被告知患上了肝癌,已是中期,且疑似是家族遗传因,于是狗血的连续剧般的故事华丽的展开了。

    “达斯汀开始有计划的部署一切,在两人还没有过完新婚第一年的时候,桑迪便发现自己的丈夫有了外遇!这终于把他俩的婚姻推上了绝路。桑迪最终决定离开达斯汀,去美国找父母。两年后,当满身名牌的桑迪旧地重游时,无意中,她碰见了那个破坏自己家庭的第三者,并从第三者的口中得知了当年的真相,于是桑迪却做出了一个更令人吃惊的决定:她要求将达斯汀的骨灰植入自己的乳房,如此,就再也没有人能分得开两人,两人的心将从未有过的紧密相连,终其一生。”

    曼晓旋用力捂住了自己的嘴,她像是想起了什么,惊讶的道:“丹彤那晚之所以抢走男友的骨灰,不会就是照着那对夫妻的经历,将骨灰植入自己的身体里吧?”

    我沉默了片刻,没有作答。不论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想法太不真实,太诡异了。

    可向丹彤却骄傲的点头道:“每次,我找了个密医,将允波的骨灰全部移植进去,他现在就能永远跟我在一起了。”

    曼晓旋被她的话吓得猛地向后退了几步,她突然觉得,自己眼前自小便认识的好友,竟然变得无比陌生起来。

    我试着询问了向丹彤一些问题,但是得到的答案全都答非所问。可不知为何,我总觉得眼前的女孩有些装疯卖傻。

    “她的男友究竟是怎么死的?”

    我转头问曼晓旋。

    她回忆了片刻,“听说是车祸,我跟她不熟,只见过几次而已。

    “就在十多天前,过斑马线时突然就被闯红灯的卡车撞上,他的头卡在卡车车尾拖行了几十公尺,等卡车司机反应过来停下时,他早已经快身首分离了,脖子和脑袋只剩下一丝皮连着,血痕染红了一长段街道,至今都还没有洗掉。偶尔我路过,还能稍微看到血染的痕迹呢。”

    向丹彤安静的人我们在自己身旁讨论男友的死,仿佛我俩谈论的是别人,这令我有些意外。

    精神病患者通常都有不能承受的刺激点,根据曼晓旋的说法,向丹彤的精神是因为男友的死才出问题的,她将男友的骨灰植入身体中,无一不是验证了这一说法,刺激点理应是她的男友才对,但为什么她却能如此淡定呢?

    我将曼晓旋拉到一旁,轻声道:“那女孩发疯前,有没有遇到其他事?”

    “这个就不清楚了。”

    她轻轻摇头,然后又疑惑的想起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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