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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进村的时候,看见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农民端着碗蹲在门口吃饭,碗里只有饭,没有菜,我们问他,这么便宜的大白菜为什么自己不炒点吃,他说了一句令我们心酸不已的话:“我吃掉一斤不就少赚了一毛钱吗?”

    2001年的白庙尚且如此贫穷,六年之前就更是可想而知了。听他们介绍,那时白庙镇的人均年收入只有二百七十四元,就是说,每人每天的收入不过八毛钱,谁都知道,这将意味着什么?尽管已经贫困到了这个地步,县、镇、村还是层层加码,不断地把各种各样的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强加到村民的头上,而绝大多数的村民对这种巧取豪夺却只是敢怒不敢言。

    这天,王俊彬找到王向东和王洪超,他觉得总要有人敢站出来替大伙说句公道话。王向东和王洪超,也都是村里思想比较活跃的年轻人,特别是王洪超,提到乱摊派,他就恼得直摔头,简直就是深恶痛绝。

    王洪超的岳父是乡村中比较有商品头脑的精明人,除了种庄稼,农闲时就走村串乡去卖老鼠药,这行当成本不多,收入却是可以的。王洪超早已看出,光靠种庄稼日子过得太艰难,就跟着岳父去卖老鼠药。一天,正赶在王洪超外出卖药,村支书高建军带着苛捐杂税的突击队,大呼小叫地摸上门,每家要收六块钱的“建校费”。村里学校校舍好好儿的,没有一间危房,怎么又冒出个“建校费”呢?王洪超的母亲想不明白,也掏不出这六块钱,就说:“洪超不在,改天再交吧。”话音刚落,高建军搬起电视机就走。王母一看,忙追出门说:“家里没人,你们这么搬东西,合来不合来呀?”她说的是当地话,是在查问村支书这么干“划算不划算”。

    因为高建军与王洪超还有一层亲戚关系,她想不到高建军当上了支书就会干出这种翻脸不认人的事来。谁知,高建军理也不理,扬长而去。

    王洪超后来知道村支书抱电视机的事,气得直骂娘。

    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人一合计,决定先去镇里讨个说法。当时,他们三个人想得都过于简单:既然有党的“减负”政策,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再说向上级机关反映下情,这也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他们差不多是怀着无比信赖的心情,去找镇党委书记韩春生的。王俊彬更是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去寻求组织上的帮助的。他们永远记住了那个日子: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八日。那一天,让他们刻骨铭心,在镇党委办公室,他们终于懂得了什么叫“推诿”,什么叫“糊弄”,什么叫“对人民群众感情麻木”。

    镇党委书记韩春生的不闻不问,助长了村支书高建军的肆无忌惮。当高建军得知王洪超把他抱走电视机的事情也告到了镇里,恼羞成怒,不仅拒不归还,还再次明目张胆地闯进王家,又推走了他家一辆自行车。

    欠交所谓的六块钱的“建校费”,竟然抱走一台电视机还觉不够,又推走人家自行车,这事显然做得太过分,一下激起了公愤。于是,更多的村民站了出来。纷纷向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提供村干部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的人证物证。

    我们在王洪超家就见到过当年村民们的三份证据。一份是盖有“临泉县白庙镇人民政府”大印的“农民负担税费卡”,卡上承包耕地的亩数明显有改动的痕迹,而且,是一改再改,由最初的“六亩四七”改作“六亩八五”,涂抹了之后,又写成“六亩八七”。涂改承包耕地亩数的目的,不言而喻,是为提高“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各项应交的税金。至于卡上填写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的数字,更是叫人雾里看花:两组十四项“应付费用”款,数字是十分具体的,但其中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村民交这么多?谁也说不清。总之,十四项钱款加起来,应该是九十三元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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