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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的特点之一就是阐发它所尊崇的经典《易》、《书》、《诗》、《礼》、《乐》、《春秋》。本为六经,后因《乐》亡佚,成为五经。儒家经学,历朝都有,但是在思想活跃的时代如先秦、两宋,它以子学、理学的形态出现,而在思想不活跃的时代则以经学形式出现,如两汉、清代。

    西汉建国之初,在连年战乱之后,经济凋敝,人民穷困,社会无力负担众多的非生产人员,另一方面,大一统政治局面的确立,又限制了人们自由思想,因此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盛况结束,只有为数不多的儒家经师,在民间传播与当时政治状况较为合拍的关于六经的知识。在传播过程中,逐渐形成两种不同学派。一派称今文经学,所讲授的经典用汉代通行的隶书写成,基本倾向是结合当时政治,发挥经典中的微言大义;另一派称古文经学,其经书用籀文、蝌蚪文书写,一般着重于文字训诂和典故的解说,不联系当时实际①。

    西汉建国之初,统治者在探索寻找最适宜的意识形态,开始找到的是黄老之术和刑名之学,但后来逐渐发现儒家对巩固宗法制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国家更为有效。于是开始重视经学。文帝、景帝时立诗博士,武帝立五经博士,所立的都属今文经学。古文经学未受重视,只能在民间传授。

    今文经学派的最重要代表人物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是一位专门研究春秋公羊学的专家。所谓公羊学,即公羊高、公羊寿为《春秋》写的传注(《春秋公羊传》)中所包含的学术观点。他以春秋公羊学为骨干,融合阴阳家、黄老、法家思想,建立了“天人感应”的目的论思想体系。汉武帝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举贤良对策,董仲舒上对策三篇,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武帝采纳。从此,他的学说成为汉代官方认可的正宗思想。

    董仲舒适应汉代大一统政治形势的需要,在原始儒家礼治思想基础上提出“三纲”思想,所谓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他那里君臣之间已经没有孔孟那种相互尊重的关系,而是单方面要臣为君做牺牲,强调臣对君要“委身致命”,“善皆归君,恶皆归于臣”(《春秋繁露·阳尊阴卑》)。在父权和夫权方面也有相应的加强。不过董仲舒毕竟是儒家而不是法家,他鉴于秦亡的教训,重申重民思想。“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这就是说,天是为了万民的安乐,才给他们设立君主;能安乐百姓的,天给他君位。如果他贼害百姓,天就要夺走他的君位。他一面要加强君主专制,一面又要重民,因而在统治方法上提出“任德不任刑”的主张。任德不任刑不是不用刑,而是刑德并用,以德为主。从经济上说,要防止产生大贫大富的严重对立,“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安宁。因此对贫富要加以调节、限制,使之在一定的程度之内,这就是使富者可以显示其贵,但不致于骄横,贫者能养生而不至于忧戚。为此,他提出“限民名田”(限制兼并),“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解放奴婢,不许主人有擅杀之权)等缓和矛盾的具体措施。在政治方面主张少用刑罚,多用教化,宣传“教化立而奸邪皆止”(《汉书·董仲舒传》)。

    两汉以后,儒家的伦理本位观念没有变,只是随着条件的改变,阐述的方式和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罢了。但是它的哲学理论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董仲舒思想体系的特点在于他的以天人感应为特征的神学目的论。天有几层意思,其中之一即至上神:“天者,百神之君也。”(《春秋繁露·郊义》)它是有意识有意志的神,它为世界安排秩序,为百姓设立君主。天对于地上的事情十分关切,如果国家政治清明,百姓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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