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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无奈。

    “‘考虑过’,这个程度太轻了,你们肯定只是让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而没有重点追查,”莫非忍不住又开始上课,“你们呀,总是习惯先锁定嫌疑人,然后求证,结果发现嫌疑人不能亲自执行犯罪,才开始想到买凶杀人。这是典型的结论先行,是你们警察的通病。这也就算了,最要命的,你们想到了买凶杀人,也只会在主谋人的关系圈里找,最后还是得回到动机上,没有创意。”

    “那你给我个有创意的。”司徒插话。

    孟蝶示意莫非不要插嘴,然后对司徒说:“我给你个有创意的,请你站到我前面,背对着我,好吗?”

    司徒有些弄不明白,但还是照做了。突然,他感觉有东西绕住了自己的脖子,开始收紧。司徒伸手一摸,一根根的,细细的,是头发!司徒紧张地一把抓住它们,用力一扯。“啊!”一声疼痛的惊叫,伴随有人摔倒的声音。司徒回头,发现孟蝶摔在地上,紧皱着眉头,一手揉着脑袋。离孟蝶不远的地上,掉了一只头套,是黑色的长发,很长很长。司徒眯起眼睛,若有所思。

    “你轻点行不行?”莫非冲司徒凶道。

    孟蝶阻拦莫非,无所谓地笑笑,一字一板地说:“这只是一个蹩脚的试验,但司徒你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头发杀人,真的那么容易吗?你看看你脖子上的印痕,跟死者的是不是有很大区别?”

    司徒跑到卫生间里,不一会儿就跑出来,怔怔地看着孟蝶,“你把话说完,我听着。”

    孟蝶被莫非扶到沙发上坐下,她慢慢地说:“从你们掌握的信息来看,死者的伤口很整齐,说明死者当时几乎没有挣扎,或者说,是昏迷状态,但是死者身上没有被击打的痕迹,体内也没有药物残留,那么死者是如何失去知觉的?要么,凶手的勒脖技术已经到了一勒毙命的境界;要么,凶手可以不留痕迹地让人陷入昏迷。这样的人,会是一般人吗?”孟蝶看见司徒颓然地坐在沙发上,把语气更加放缓一些说:“我是专门写侦探小说的,在我笔下的死者有各种不同的死法,写到勒死的时候,我的杀人犯用过绳子、围巾、钓鱼线,有点新意的,用过催眠用的眼罩和背带裤的伸缩带,再有创意点的,还用过晾衣架和呼啦圈,从来没有想到过头发。司徒,这个凶手不是一般的凶手,而很有可能是……”

    “职业杀手。”司徒喃喃自语,沿着孟蝶的思路,他惊觉原来自己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

    “所以我才说,你根本救不了那些人。”莫非说,“要让目标人物从职业杀手的手中逃生,就必须找到主使人,切断他们的联系,但如果没有职业杀手的配合,即便你们找到了主使人,也没有证据起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是主使人的绝对王牌,没有我莫非,也一样胜诉。这就像蛋生鸡,鸡生蛋一样,无解。”莫非宣判。

    孟蝶把一叠资料交给司徒,说:“这是我以前为了写作专门搜集的资料,据我所知,在美国有一个神秘的杀手组织,他们号称不需要任何工具就能实施谋杀,也许他们的武器,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吧。”

    司徒接过资料,深吸一口气,看向孟蝶,“你的推测很出彩,那你的直觉又是什么?”

    “这不是仇杀案。”孟蝶语出惊人。

    “什么?”司徒大跌眼镜。

    孟蝶弯起眉眼,“你惊讶是对的,连我自己都怀疑这个直觉,但它是真实的。在我看了那些资料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不是复仇,或者说,不是单纯的复仇。它的背后,一定还有其他原因。”

    “孟小姐,我并不是否认你的直觉,但是这一点,太过突然,我持保留意见。”司徒谨慎地说。

    孟蝶笑着点点头,表示理解和赞许。她对司徒的印象不错。

    莫非突然举手,表示有意见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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