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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几个月,再次回到学校里,冯斯的心里难免有些滋味独特。就在几个月前,他还是一个成天旷课不务正业的大二学生,现在却已经退学成为了职场白领。尽管不管学生还是白领,都只是一种表面上的身份,无法洗掉他骨子里需要面对的诸多难题,但他还是更喜欢学生的身份。

    “怎么说呢,总感觉学校就像是一层保护壳,”冯斯曾这样对文潇岚解释,“当我还有着大学生的身份的时候,就像是缩在这一层壳里,虽然真要遇到点儿什么事它根本不可能保护我,但至少是一种心理上的慰藉。”

    但是现在,这层心理上自我安慰的外壳已经没有了。如今的冯斯,是走在大学校园里的一名社会人员。

    正是四月好春光,校园的道路上照例走着无数成双成对的学生情侣。冯斯孤单的身影从他们当中穿行而过,最后停在了篮球场旁边。他从篮球场里认出了一些熟悉的身影:都是他过去在系队里的队友。

    如果说离开学校会让冯斯产生某些内疚情绪的话,他最感到内疚的人,可能就是篮球队的这帮队友了。从颇具潜力的新人到可以信任的中坚力量,冯斯和队友们一同在球场上挥洒了无数汗水,彼此也有着深厚的情谊。尤其是日漫中毒的队长,虽然开口闭口总带些日漫腔,偶尔会说出些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漫画式台词,但他确实对冯斯照顾有加,甚至于在冯斯球场打人遭禁赛后都没有把他驱逐离队。

    然而,冯斯却主动离开了他们。

    现在系队似乎是正在打一场随随便便的野球,大家连队服都没统一,有的直接穿一件T恤、脚上套着跑鞋就上场了。对面的球队看来也是临时拼凑的,有穿着校服青春年少的大学生,有膘肥体壮的中年人,有传说中身怀绝技的球场老大爷,甚至还有一个金发碧眼的白人小伙子。这个小伙子长得高大俊朗,在场上打中锋位置,篮下脚步很扎实,尤其擅长小勾手,系队外号“坦克”的中锋应付起他来都很吃力。

    冯斯看得一阵手痒,几乎就想要上场和伙伴们一同比赛,但最后,他只是叹了口气,摇摇头准备离开。刚刚迈出两步,他像被电击了一样停住了脚步。

    姜米。他看见了姜米。

    姜米看上去和几个月前并没有什么两样,仍然像是一道足以把一切阴霾照亮的灿烂的阳光。她来到篮球场旁边,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这场甚至于连计分都没有的野球赛。而冯斯就站在远处,几乎是目不转瞬地看着姜米,内心百味杂陈。

    他没有想到,事情已经过去了半年,看见姜米时的那种难过和酸楚还是一点没有减轻,反而比以前更加深沉。冯斯并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经历的毛头小子,过去也有过好几个女朋友,包括去年年底在北京意外重逢的黎微。但没有哪个女孩能像姜米这样激发起他如此炽烈的情感。他用理智把姜米推离了自己的生活轨迹,然后用之后的每一天去伤心,去后悔。这样的日子实在太难熬了。现在,他希望能改变这一切,希望能唤起姜米失去的记忆,不管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教学区的下课铃声响了,篮球场旁边的时钟也指向了中午十二点,打野球的人们停止了比赛,相互点头道别。系队的球员们向和冯斯反方向的出口走去,这让他松了一口气,毕竟和昔日的朋友们见面还是有些尴尬,尤其在他无法说明退学真相的情况下。

    等到系队队友们离开后,他才转过身,准备走向姜米。他已经在脑子里想过无数种开场白,但似乎每一种都免不了像街头猥琐男的搭讪,但无论如何,他不能再次让姜米从自己身边擦身而过。他决定不顾一切地抓住自己的幸福。

    冯斯迈出了第一步,然后,他就僵在了原地。

    ——姜米正和先前打篮球的那个白人小伙子手拉着手站在一起,看起来十分亲密,姜米甚至还掏出纸巾替白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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