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死罪》这部小说,有个徐缓的、拉开视野的开头,写一名男子攀岩上了名为“恶魔之针”的峰顶。我们很容易注意到,因为作家本人的确就要我们看到,他强壮但锐利无累赘的身体肌肉,豹子或者山狮一般;他毋宁过度健康的食物,宗教苦行者隐修者式的食物,可他当然不是个僧侣修士,或者说不是我们常识讲的宗教中人;还有,他剃光的脑袋,这有物理性的意涵,就像我们晓得运动员尤其是游泳选手,把身上不必要的部分去除,连那一点点难以察觉的重量和空气阻力都“斤斤”计较,更有着高度的象征意义,这仍然让我们返回宗教式的联想,某种剥除某种洁净,他彷佛有一个伸手可及的天国,并且已完全准备好了要进入它你若不剃光头发,那你要进入天国将比骆驼穿过针眼更难。
但话说回来,你什么都准备好了,却独独缺了天国,那怎么办才好呢?现实的状况大致正是如此,一个除魅殆尽的世界,弗吉尼亚·吴尔夫所说摒弃神秘和魔法的惩罚,于是,这样一种没有奖赏的苦修、没有报称系统的单向持续堆栈,便让生命丧失了某种必要的均衡,不祥的气息从倾斜中散发出来。
这部厚实的小说写于七零年代初期的纽约,作家是劳伦斯·山德斯,他正像我们一再说的,五十岁才由不相干的科学性杂志编辑跳入犯罪推理小说的书写世界,之后赶进度般以每年一部的高速,直冲到一九九八年去世为止。
山德斯的书写人生无疑是很成功的,他得大奖、书籍畅销,小说被改拍成电影,而且皆由大明星担纲演出(史恩·康纳莱、“瘦皮猴”法兰克·辛纳屈等等),是今天我们所困扰中老年转业的特殊辉煌个例,辉煌到不只是鼓舞人,甚至一不小心就害人,如果我们因此激动起来当下就递辞呈回家的话,如果我们辅导中老年失业人口的官方机构以为这可以仿效泡制的话。
特殊的个案永远是危险的,成功的特殊个案尤其。
“死罪系列”是山德斯的成名系列,书中的侦探是艾德华·X·狄雷尼,我们不容易很快讲清楚他的准确身分,因为他的位置随着罪案一路晋升变异,后来甚至以私人侦探的身分办案。事实上,在《第一死罪》书中,狄雷尼便因老婆卧病以及警政高层的权力斗争,以请无限期长假为烟幕展开微服出巡的调查工作。这是书中最有趣的段落之一,狄雷尼指挥一组业余志愿人口的杂牌军,包括退休没事干的老博物馆馆长,以复仇为念的被害人遗孀,还有半身瘫痪萎靡于酒精的昔日登山高手等等,他们不仅要在偌大的纽约人口海洋之中捞出凶手,更重要的,还得远远跑在有权调动整个纽约警察大军的特案调查小组之前,只因为有人利用了罪案和灾难做为个人权力追逐的天赐良机,如我们今天在台湾天天看到的那样,于是,狄雷尼除了要哲学的探究罪恶的本体之外,还隐隐负荷着拯救整个美国未来的沉重任务,如果你让那些野心贼子因此一路平步青云向白宫的总统宝座攀爬上去的话。人民是会选错总统的,而选错的代价是真实而且很可能难以估量的。
狄雷尼式的探案,也就是说,打开始就有着这样的两头蛇合成方式——警察系统+私家侦探。两个位置,两种视角以及途径。
回到我们那位犹孤独杵在“恶魔之针”上头的光脑袋男子来。
七零年代彼时的纽约,我们知道,曾是极恶的象征,让世人开了视野,也让宗教的末世论者振奋不已,彷佛直接从《圣经·旧约》书页中走出来,印证着那些狂乱先知的诅咒预言似的。很长一段时间,美国人(当然也不只美国人会这样)倾向于要自己相信,犯罪有其简单解释的,甚至犯罪的人是有清楚印记的。黑人、穷人、懒人、智能不足之人等等,而且通常还是同一个人身上的不同部位刺青,由此构成一个神所遗弃的、为罪恶而生的人。但一如纽约的水仙花神童小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