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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就觉得最经典的一句拒绝别人的台词,是在别人含情脉脉地告别结束后,含羞地低下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这句极尽智慧的分手词,曾经令多少痴情男女饮恨半生。

    它既拒绝了你,又把面子留给了你。问题是,谁想做你的朋友?!

    但同样是这句话,如果分手的时候说,含义就完全不同了。

    看清楚了,是分手了还做朋友,不是做炮友。

    所有以首尔小姐为首的姑娘们坚决认为分手了就别做朋友,无非是介意这个。而不允许分手了跟前任做朋友,无非是因为对自己或者对自己的爱人不够自信。

    我的观点是:分手了一样可以做朋友。

    恋爱分手,是因为不能做夫妻。但是能谈恋爱,是因为相互欣赏彼此的优点。分手,是因为受不了对方的缺点。

    什么是朋友?朋友是了解你的人,还有什么比既了解你优点又了解你缺点的人更适合做朋友呢?

    当然了,这有几个前提:

    第一,只是分开了,不是大吵大闹分开的。要知道,那些分了手还能做朋友的人,一定不是因为什么原则性的问题,而无非是没有一个人愿意改变自己。

    第二,做朋友别以恢复做男女朋友为目的。千万别挂羊头卖狗肉,分手后以做男女朋友为目的的做朋友,就是耍流氓。

    分了就分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别非要和自己较劲儿,你真能分得开,最少说明不爱了,不爱的人非要找回面子,那只会再丢了里子。

    如果这些前提都做得到,那我以为,分手了还是做朋友吧,最是温情不过。

    首尔小姐们又要跳出来大喊了:“还温情?分明就是奸情!”

    别急着给我扣帽子。

    人生短暂,再滥情的人,能真正爱过的对象都屈指可数。

    他们或者她们在不同的时间节点遇上你,和你共度过一段,这是缘分。

    世上有多少人终其一生是和不爱的人一起度过的。相敬如宾,相看两生厌,只是因为适合,或者没有选择。

    我入行的时候,有位年长的大哥,是行业里首屈一指的摄影师。有天深夜去外地拍空镜,蹲在西南四下无人的一个小山丘上,我们裹着棉衣靠聊天取暖。

    他和我说起来他的故事。从大四开始,他和初恋女友谈了整整五年,后来因为年轻时候的倔强,谁也不愿意服软认错,为了些小事儿,遗憾地就这么错过了。之后的很久,俩人虽然一直无法原谅对方,但都关心着对方。

    大哥在三十二岁的时候结婚,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妻子,就这么平淡地生活。而他的女友也算过得幸福,折腾了几轮之后,找了个海归的博士,生了孩子。

    大哥家在上海,每次拍东西路过北京,都会邀请已婚的前女友一起吃个饭,时间充裕的时候,还一起散散步,聊聊家庭和规划。

    前女友也是如此,到上海开会,有点儿空就一定约着大哥一起聊聊。

    他们家里的两位都知道这事儿,因为坦荡,也不需要藏着掖着。大哥有了女儿,前女友还专门送来个大大的红包。大哥三十五岁生日那天,宾朋满座,推杯换盏,喝得他头晕眼花。

    就在那时,接到了前女友的电话。

    每年他们都会在对方生日的时候打个电话调侃下,大哥很开心地接起,却只能听见海风和抽泣。

    追问下,前女友在香港出差期间胃疼疼得晕倒,送去检查,居然已经到了胃癌晚期,而恰恰在此时,她的朋友撞见了她老公和情人开房,打电话告诉了她。这像电视剧般的晴天霹雳,彻底击垮了他的前女友,她对着维多利亚湾哭得瘫倒在地上。

    大哥在电话里没说什么,和妻子交代了下原因,就买了第二天去香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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