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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老爸仍然记得他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背囊散落一地的情形。而没想到的是,在这一群天真烂漫的港大学生中,有一个会成为他多年以后的女婿。

    我和铭基在校园里四处游荡。他居然仍记得那些他曾走过的路,去过的地方。他指给我看他当年住过的招待所,参观过的防空洞,他曾经好奇地探头进去张望的音乐系琴房。

    而更有可能的,是他也许曾在校园的林荫道上,湖边的小竹林里,校门口的小吃摊前——

    与当时还是高中生的我擦肩而过。

    你便是那曾经路过我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如果当时有那预知未来的神仙,在我们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大声喊停,并告诉我们“这就是你未来的伴侣”,年少的我们一定会马上回头,惊疑地打量对方,然后认定是个恶作剧,一起哈哈大笑。

    铭基转过头来看我:“难怪我在西藏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似曾相识……”

    我既惊且喜:“真的吗?”

    “假的。”

    “说谎不是好孩子……”

    “……真的。”

    往事像另一颗心脏在我体内跳动。时空错位,世界变小了。我们从这里出发,一个向左,一个向右,走了这么远,最终又回到了原点。八千里路云和月,任它人世间沧桑如海,也不过是上苍早已预期过的红尘记忆。

    古希腊人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保护神,只有找到自己的保护神并循着他的光芒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然而现实中的我们毕竟不是生活在古希腊人的神话之中。在这无尽的暗夜里,只有我们自己的一颗心,才能为我们点亮一盏烛光。烛光中最温柔的那抹蓝色便是我们对于爱情的信仰。这信仰在黑暗中照亮彼此的脸庞,我们长久地对视,你目光温存,我湿了眼眶。那件疯狂的小事叫做爱情,我们沉溺其中,日复一日,水远山长。

    铭基

    8月31日早上5点30分,我乘坐的维珍航空VS201抵达英国伦敦希斯罗机场。真已经在外面,就好像以前的每一次一样在等我。

    我上班的地方在英国西南面的一个海滨城市,叫普利茅斯。从伦敦坐大巴到那边需要五个半小时。真留学的地方在中部的伯明翰。从普利茅斯坐火车到伯明翰,需要四个小时。

    虽然我们在同一个国家,但还是分居两地。

    跟很多分隔两地的情侣一样,我们主要是通过电话联系。还好英国的工作不是很忙,我几乎每个周末都可以去伯明翰跟她见面。可是,英国的火车票实在是贵得让人心疼,所以有时候我也逼于无奈要去坐大巴,这样一坐就是五个半小时。虽然这样舟车劳顿是挺辛苦的,但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全都值得。对于离别和重聚,我们好像已经有了抗体一样,承受能力比别人都强。

    三个月后,为了方便来往两地,我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虽然车是比较老,但是车况还不错。每个星期五和星期天的晚上,我驾驶着它,在漆黑的高速公路上以每小时一百多公里的速度狂奔。

    往后的日子虽然比以前过得平淡,但是却比以前还要幸福。

    时光荏苒,转眼间我们已经在英国度过了大半年的光景。

    四月份的某一个星期天晚上,我跟真告别后,驾驶着车开上回家的高速公路。因为那个周末我还去了一趟诺丁汉看朋友,所以觉得有点疲倦。我尝试着把音乐声调到最大,然后把窗户尽量打开,让自己保持清醒。路程跑了到一半时,我停下来休息,喝了一杯咖啡,然后继续上路。因为已经是深夜时分,公路上的车寥寥可数,很多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在风驰电掣。我看了一下车上的时钟,已经是凌晨一点多。路牌显示着到普利茅斯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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